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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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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断重写。在正式出版的书籍中,每一页文字背后都有五页被淘汰的草稿。如此巨大的工作量是创作最艰难的方面之一。我认为在整个文学世界中,几乎没有哪一页文字已经完美到没有修改提升的空间。

——罗素·H.  格里南(Russell  H.  Greenan)

职业作家修改和重写草稿的方式各不相同。有些创作者会同意以上引言中的观点,有些则持完全相反的意见。有些人享受重写的过程,把它看作作品逐渐丰满成熟的旅程;有些人厌恶重写,却又不得不做;有些人在完成一版草稿之后直接重写整部作品,直到对最终的成品满意;有些人则对草稿一页一页进行细致修改;有些人要写五版甚至更多的草稿才能找到感觉,但也有人一完成初稿就直接提交。

我认为这些重写或修改的方法并没有对错之分,许许多多的职业作家采用各不相同的方法都取得了成功。和创作的很多方面一样,每一位创作者都必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最能提升作品质量也最顺手的方法。

一直以来,我都对修改心存抵触。回顾往昔,很容易找到这种想法的来源。相较于过程,我总是更关心结果;相较于创作,我对完成作品更有兴趣。一旦完成一部短篇或长篇小说,我都梦想一切大功告成。事实上,一写下“全文完”三个字,我就想做个深呼吸,然后在街角的报刊亭看到我已经出版的作品。在这样的时刻,我最不愿意的就是坐下,深深地吸上一口气,然后把已经完成的作品全部从打字机上重新过一遍。

正如我在前几章提到的,我天生行文流畅,因此可以直接提交初稿。我的第一稿并不会显得粗糙。另外,写作时我有些一根筋,很少能通过修改找到更好的写法。

创作软情色小说时,经济上的原因让重写成为不可能的任务。谁有那心思?谁又有那闲工夫?如果一年要创作十二到二十部作品,即便同意格林丹观点的创作者也不会对自己的作品做一丝一毫的修改。最后一页如果修改一下会更好又怎样?创作者没有时间,也没有动力每一页都精益求精。读者不会意识到其中的区别。出版商也不会,哪怕注意到了也不会在意。

市面上也有反对修改的声音,而它们似乎与我早期创作情色小说的经历不谋而合。拥护者之一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曾把自己的创作过程比作爵士音乐家的即兴演奏,用“即兴创作的旋律”形容自己的作品。在巴里·N.  马尔茨堡(Barry  N.  Malzberg)的作品《赫罗维特的世界》(Herovit’s  World)中,还有一种更愤愤不平的说法,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为钱写作、对自己的作品不屑一顾的作家,在他看来,重写会让他的作品丧失唯一的卖点——新鲜感。赫罗维特认为,创作者一旦开始修改就停不下来。每改一次,作品的平庸和廉价就会愈发明显,活力和自发性则会渐渐消耗殆尽。最终你不过只是在努力“把垃圾洗干净”,威廉·戈德曼(William  Goldman)曾在剧作开演前这样形容对不理想的作品进行修改的过程。

当时的我从不清洗垃圾。现在回想起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淡定地全盘否定了修改的意义,连一两页都不愿重写。

我记得有一次在检查当天完成的草稿时,我发现我一口气从三十一页写到了四十五页,但是在三十八到四十页之间不知为何跳过了一个页码。当时的我没有重新标注页码,而是坐下来另写一页插入其中。由于三十八页的结尾和四十页的开头拼起来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想要不留痕迹地插入三十九页还须精心设计,但年轻自信如我显然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应对这样的挑战。

杰奎琳·苏珊(Jacqueline  Susann)曾在脱口秀上向观众透露她的每部作品都要重写四到五次,第一稿用黄色的稿纸,第二稿用绿色的,然后用粉色,再用蓝色,最终稿才用白色纸卷。我不认为这种彩虹稿纸修改法有任何意义,也对苏珊是否真的这么做深表怀疑——像她这样擅长自我吹捧的人极有可能信口开河。

但这并不重要。在我看来,值得注意的是苏珊了解她的受众。大众显然偏爱阅读作者殚精竭虑写出的作品。也许,如果一部小说行云流水般从作者的指尖流淌出来,读者就不愿意花八点九五美元书价购买了。小说读起来应该流畅自然,但背后必须蕴藏着感天动地的苦功。

当迪克·卡维特(Dick  Cavett)拿着你的作品,询问你的创作历程时,这是不错的谈资。但与此同时,相较于如何在电视上自我推广,你更应该关心如何创作出最优秀的小说。有必要对手稿进行修改吗?最好的修改方法又是什么呢?

对于我来说,最好的方法是一种二次思考。如果在创作过程中我就知道日后会坐下来对初稿进行一次全面修改,我就会忍不住开始糊弄。不用苛求找到最合适的词语或者短语。不用把场景考虑周全并想好如何处理。随便写点什么都可以,只要纸上有字就行,反正一切都可以在修改的时候重来。

这也许可以缓解创作者在打字机前感到的拘谨。之前我提到过几位对初稿不加筛选、想到什么写什么的作家,他们都会在创作第二稿时大改特改。

然而,就我而言,只有相信自己正在写的就是最终稿,我才能竭尽全力认真创作。因此我是一边创作一边校对的,把草稿直接写在昂贵的高破布纤维白色纸卷上,在开始创作新内容之前把此前写下的文字修改好。这也许算不上即时重写,但凡是觉得不妥当的内容我都会进行修改。有时完成每天五页的任务时,废纸篓的里面和附近会出现二三十页揉成一团的草稿。也有一页都不用重写的时候,但其实我已经提前进行了修改,在下笔之前,在脑中尝试语句和段落的不同写法。

在有关小说开头的章节中,我提到自己经常重写小说的开头几章。除此之外,我一般一边创作一边校对,直至完成作品,不再特别修改和重写。不过,有时在校对前一天完成的草稿时,我会在最后一部分发现问题。这也许是因为我的潜意识在夜晚不眠不休地思考接下来的情节时,认为前面的内容需要修改;也可能是因为前一天的工作接近尾声时,我的精神比较疲惫,写出的文字也不尽如人意。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我会重写出现问题的部分:这既能帮助我进入写作的状态,也能提高前一天草稿的质量。

有些作者采用的是这种方法的升级版,一边创作一边重写之前完成的内容。他们每天开工的第一件事是把昨天完成的内容全部重写一遍,然后再创作新内容的初稿,后一天再重写这些内容,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完成全书。

这种方法有不少优点。如果你的第一稿不够完美,有修改的必要,你又不想一次性对整部作品进行修改和重写,一边创作一边修改的方法值得考虑。至少,因为修改近在眼前,你不会在创作初稿时敷衍了事。

如果你的初稿需要大量删减或合并之类的结构调整,那这种方法就不适合你。

几页之前,我将我现在采用的创作和修改方法称作反复思考。通过这样的描述我想表达的是,尽管我希望写出可以直接提交的初稿,但如有必要的话,我也不拒绝全部重写。一旦决定,初稿写在高级白纸上的事实也无法改变我把它从头到尾彻底修改重写一遍的决心。

创作《别无选择的贼》时,我在开始最后一章之前,把之前的草稿全部重写了一遍。我也可以选择先完成最后一章的初稿,然后再全面修改,但我认为这么做没有意义——我知道对前文的修改一定会影响最后一章的内容,所以到头来说不定还得重写。

好几个原因导致了《别无选择的贼》所经历的全面修改。其中一个原因便是全书已经完成四分之三,我却还没想好犯人是谁。我最终的决定导致此前的内容需要修改。我希望在修改之前先完成尽量多的章节——最终几乎是全部写完才开始重写,但对于这部作品来说,这些修改是必须的。

另外,我对故事的节奏也不满意。尽管大部分的场景都能够达标,但我认为故事线太拖沓了。通读草稿之后,我认定可以把整个故事的时长缩短一天,让情节更加紧凑。

修改时,我也可以选择剪切粘贴,然后只对少数页面进行重写。我考虑了一下,还是认为重写一遍对于这部作品大有益处。尽管有些地方只有少数语句需要稍做修改,最终,我决定把全文重打一遍。

重写的过程中,我做了无数修改。重打一页却一字不改的情况极少发生。我确信有些改变让作品的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尽管这种改变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可能不算明显。有时我也不确定我做的修改到底是好是坏,甚至感觉自己修改措辞仅仅是为了调剂一下重打全文的无聊。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些文法语言上的问题,我绝不会重写《别无选择的贼》。其实这部作品的初稿完成度很高,如果不是因为结构需要调整,我肯定就直接提交了。现在看来,我很庆幸当时被迫重写,额外的付出让它成了一部更加优秀的作品。

写出无须大幅修改、几乎可以直接提交的初稿是完全可能的。不过,提交之前,手稿还是需要从头到尾重打一遍。

如果确实如此,我有一个建议。只要不是特别抵触,就亲自在打字机上敲出终稿吧。

从之前我对《别无选择的贼》的讨论,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为何提出这样的建议。无论你用铅笔或者钢笔做了多少修改,无论你在准备终稿之前校对得有多么彻底,真正开始从头重打整部作品时,你总能找到更多值得修改的小地方。

我的一位朋友以前总是这么做。后来,鉴于她收到的预付款越来越高,作品的经济效益也越来越好,她决定奢侈地雇一个人专门帮她准备终稿。她工作非常刻苦,用铅笔在草稿上做了无数修改才把手稿交给打字员,然而在最近的作品中,她的语言明显变粗糙了,因为她没有亲自重打稿件。她省略了修改过程中的一个固定步骤,尽管她的作品依然非常优秀,但行文却没有从前流畅了。

之前,在有关瓶颈和死胡同的章节中,我建议即便在创作过程中遇到困难,也不要轻易半途而废。尽管停下来休息一下似乎是个好主意,但这么做很少能为你提供新的思路。我中途放弃的作品毫无例外地全部逐渐淡出了我的视野,永远地消失了。

然而,完成初稿之后,我认为你可以在开始修改和重写之前,给自己一点喘息的时间。此刻的你一定精疲力竭,急需休息,不过除此之外,这么做还有其他原因。

刚刚完成一部作品的创作者在修改时无法客观地审视自己的作品。如果是我的作品,哪怕已经出版了十年,我也无法客观评价,更别提纸还温热、墨迹未干的新作品了。在这个阶段,我无法理智地看待自己的作品,可以说还沉浸在创作的情绪中不能自拔。几周的休息时间可以让我将自己从作品中抽离出来,带着新的想法阅读和修改自己的草稿。

在休息期间,你可以请他人阅读你的手稿——不过你必须信任此人的判断。如果负面的评价会让你心如死灰,那就别冒这个险了。先进行修改,然后再把草稿分享给他人吧。

如果你担心自己缺乏某方面的专业知识,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请了解这方面的熟人帮你把关。假如你的作品涉及硬币收藏。尽管已经做了大量相关研究,但你毕竟不是货币学者,担心语言上不够专业,说不定会犯低级错误,招来愤怒读者的来信。

把你的草稿交给拥有相关背景知识的人,向他解释你的不确定,请他带着这层考虑阅读你的手稿。跟他解释清楚请他阅读草稿的目的不是求赞扬,而是希望他挑错(有必要一开始就把这一点说清楚,很多人都认为绝大多数的作家只喜欢得到赞扬,不喜欢接受批评。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想的一点都没错)。如果他指出了不准确的地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你可以在重写时将这些信息考虑进去。如果他表示没有问题,你的作品中有关钱币的信息都是准确的,重写修改时你就可以放心了。

如果他在钱币知识、人物以及写作风格上都给你指出了大量的不足,礼貌地表示感谢之后就别太在意了。记住,你之所以请他审阅草稿,是因为他拥有珍稀钱币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不是因为他是麦克斯韦·珀金斯(Maxwell  Perkins)之后最犀利的编辑。

这就自然地将我们引到了与修改重写有关的另一个话题。目前我们讨论的都是提交手稿之前的修改,改还是不改你说了算。除此之外,代理人和出版商也会提出修改建议。

只要作品可以出版,大多数新人作家不惜进行任何修改,这没什么不正常的。正如保全自我是自然界的首要准则,新人作家的第一法则就是让作品得到出版。如果只要按照编辑的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就可以出版,拒绝恐怕才是不明智的选择。

新人作家常在这方面陷入一厢情愿的想象。在这种想象中,久经世故的编辑总会诱骗作者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做出牺牲作品艺术价值的修改。然后,创作者可以选择妥协,在取得巨大的商业成功之后体味灵魂的空虚,也可以选择坚持自己的信念,忽略编辑的建议。这时,创作者也许可以找到更加合拍的出版商,通过后者的努力,获得超乎想象的财富和荣耀;他也可能因义愤填膺而沉迷酒精不能自拔。

这样的故事看似十分可信,却缺乏现实依据。代理人和编辑不会为了糟蹋作品而提出建议,他们只是期望作品更加优秀。他的观点也许有商业上的考虑,但如果置商业利益于不顾,又如何在这个行业立足呢?就我所接触过的所有编辑来说,只有真心相信某项修改可以让作品更加优秀,他们才会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不过,看法不一定就是事实。代理人和编辑也经常犯错。在小说的世界里,对错也常常是主观的。

我们要讨论的是,不同意编辑提出的修改意见怎么办?是咬牙修改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说到这里就要问,你对自己的想法有多自信呢?

对自己的看法要坚持到什么程度呢?毕竟,你才刚刚完成作品的创作。

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哪怕已经在这个行业里摸爬滚打多年,有时也无法给出完美的答案。毋庸置疑的是,这一切你说了算。这是你的作品,印在封面上的是你的名字,只有你有权力决定是否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如果你拒绝做出某些修改,可能就直接放弃了出版作品的机会。你的作品也许会被其他机构接受,但相反的情况也有可能发生,处女作尤其如此。

一般来说,随着经验的积累,创作者也会愈发自信。在我的第一部作品,即之前提到的女同性恋小说出版之前,我依照编辑的建议做了一些修改。其中一处的修改意见非常糟糕,我非常不愿接受,但根本没有想过表达自己的不同看法。我当时二十岁,一想到有作品即将出版就激动万分,因收到了两千美元的预付款而欣喜若狂。我知道如果我据理力争,应该可以说服编辑不做这个我特别抵触的修改,但我压根没有尝试。

我的经历只是涉及一个小改动。多年前,我的一位朋友听从一位德高望重的编辑的建议,大幅缩短了一部长篇小说的篇幅。当时他就认为删减让小说在商业和艺术价值上都打了折扣,但同时他也认为编辑的看法更值得参考。这么想也许多半不会出错,但这一次显然不是这样。他现在为当初删除了那些内容而深感后悔。如今的他已经是一位商业上相当成功的小说家,有丰富的经验和不少成功的作品,现在的他很可能不会强迫自己对作品进行删减。

经验不仅能让人更加自信和坚定,也能让人更加谦卑,学会认识和承认自己作品的缺陷。和几年前相比,现在的我在修改草稿时更愿意接受他人的意见,但如果我认为自己的立场是正确的,也会毫不犹豫地坚持。

此前因为懒惰的原因,我时常对修改持反对态度。我不愿付出额外的努力,因此我的大脑也孜孜不倦地为我提供反对理由。我至今仍未能完全摆脱这种思考方式,但已经不再自我欺骗,将这种懒惰当成艺术上的坚持了。

没有人可以代替你做这个决定。届时你必须自己做出判断。几乎所有的作品在编辑审阅之后都需要修改,有些甚至有不少地方需要重写,了解这一点也许会对你有所帮助。约翰·奥哈拉也许会轻蔑地说,如果作品已经完成,那就让编辑去见鬼吧,不过我建议你三思而行,不要轻易这样回复给你提修改建议的编辑。翻看一下奥哈拉的信件也能看出,至少在成名之前,他也很少对编辑口出狂言。

不过这也算是超前操心了,不是吗?先得找到一个愿意给你提修改意见的出版商才行。

这就让我们自然地过渡到了下一章的内容。

在计算机时代,重写和修改草稿的过程与以前已经大不相同了。本质没有改变,还是创作者对自己写下的文字进行修改,力求完美。不过,尽管督促自己开始修改和以前一样困难,开始之后的操作就比以前方便多了。

重读这些一九七八年写下的文字,看到重打以及塞满废纸的垃圾筐,我不由地连连摇头。如今如果有不合适的短语,只要选中然后重打就可以了。后悔了?按  Command+Z(或者你电脑上的快捷键),刚才的操作就撤销了。

在我记忆中,完成《别无选择的贼》之后,我只经历过一次从头到尾的重写[那是创作《阿里尔》(Ariel)时的事情,这本相当难产的作品是根据一位编辑的要求定制的,但完成之后,他又反悔了。一段时间之后,我的新代理人把手稿提交给了亚伯出版社的唐·费恩,费恩提出的建议和我自己的一些新想法让我决定把整部作品重写一遍]。

不过,因为操作变简单了,现在的我在修改上比以前积极。不用把稿子重新打一遍,不用划掉多余的句子,空白处也没有看不清楚的批注。如果第八章的改动导致第二章也需要修改,操作起来简单又方便。

伯尼·罗登拔系列的第六册《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The  Burglar  Who  Traded  Ted  Williams)是我最早用电脑创作的作品之一。快要写完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喜欢其中一个角色的姓氏。你无法想象以前做这样的修改有多困难。首先要通读草稿在里面寻找“汤普森”。找到之后用签字笔涂掉。然后在黑色方块上面打上“汤普金斯”。这样修改出来的草稿满是涂改,漏改几乎不可避免,但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呢?难道要从头到尾全部重打一遍吗?

这时,创作者——或者说我——会选择放弃,保留“汤普森”,不改了。

但这部作品是用电脑写的!当时,我的每一个章节都是一个单独的文本——有人告诉我这样比较安全,工作起来也比较方便——因此我一一打开每一个章节的文件,然后进行“搜索并全部替换”的操作,就这样,所有的“汤普森”都改成了“汤普金斯”。后来,我发现把整部作品存在一个文档里也没有问题,此后,只要在键盘上敲打几下,我就可以轻松地修改人物的姓名、地址以及其他任何信息。

这一切都是好事,是我强烈建议各位在电脑上写作的又一个原因。不过,强迫症式的不断重写是非常危险的。修改的操作简单又方便,也没有堆满废纸的垃圾筐,为什么不一遍又一遍地修改呢?为什么不追求完美呢?

只要你忙着修改已经完成的手稿,你就不用咬牙完成它,不用冒着被拒绝的风险提交它,也不用冒着被父母、朋友、爱人、宠物憎恶的风险出版它。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创作者习惯一边写一边对他们的草稿进行精细的修改,有些则倾向于向前推进,进度优先。两位优秀作家——史丹利·艾林(Stanley  Ellin)和埃文·亨特之间的友谊完美地展示了这两种不同的写作风格。

史丹利·艾林主要撰写短篇小说,早期,他写得很慢,精雕细琢,完成的作品也很有质量。他应该同意这一章的开头部分罗素·格林丹说的那句话。作为一名完美主义者,如果不把第一页修改好,艾林绝对不会开始第二页的创作,有时他甚至会把开头的章节重写二十多次。然后再用同样的方法创作和修改第二页,直到完成整部作品。

另一方面,埃文·亨特则是一位天生的快手作家,他的初稿语言流畅,构架合理,完全不输他人的第五稿。艾林和亨特都很喜欢对方的作品并因此成了朋友,后来埃文决定向史丹利学习,他认为正是快速推进的写作方法让他无法登上文学造诣的高峰。

因此他决定放慢速度。几周之后,他打电话给史丹利,喜气洋洋地宣布:“我已经放慢节奏了,现在每天只写八页。”

史丹利·艾林听了这话不知作何感想,毕竟八页已经是他一周的工作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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