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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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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绝非易事。

从史诗三部曲到除臭剂打油诗比赛的最后一行,任何文学作品想要写好都不容易。但是对于小说创作来说,哪怕是糟糕的作品,背后也蕴含着长期艰苦的努力。这也许就是世界上糟糕的业余诗人比糟糕的业余小说家要多的原因。创作一首好诗和创作一部好的小说一样困难,甚至更困难。但是只要有一支削尖的铅笔,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写上几行,然后号称自己创作了一首诗。想随手用文字填满两百页,然后宣称自己完成了一部小说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要想做到这一点,至少还是需要一定的意志力的。

“我这辈子当不了作家,”无数熟人曾对我这么说,“因为我自制力不够,总会找其他事情做。我永远不会开始写作,什么也完成不了。”

我们不能自我欺骗。写作确实需要自制力。无论多么平淡无奇的一天,我也能找到写作之外的事情去做。我的选择数不胜数。可以读书,可以看电视,可以打电话给朋友,可以打开冰箱找吃的——但我也可以选择坐在打字机前,选取词语,将它们按照某种特定的顺序排列在一张纸上。

除非长期选择伏案写作,我不可能完成任何作品。自律有很多种不同的形式。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考全球最高产的两位作家——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和约翰·克雷西(John  Creasey)。他们两人都创作过上百部作品,都在推理小说界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约翰·克雷西每天都写作。他每年五十二周,每周七天不间断创作,早餐之前就要完成大约两千字。他的日程雷打不动:无论在家还是在国外,精疲力竭还是活力满满,他都会起床刷牙然后开始写作。他承认他的坚持是强迫症式的,如果早晨不写作,他就一天都坐立不安,无法放松。如果一天写两千字,一年就可以完成近十二部作品,克雷西大半生都是这样度过的。

乔治·西默农的方法完全不同。你说不定看过讲述他写作习惯的电视纪录片,教育频道经常播放此类节目。一般来说,他会带上行李和打字机,前往一个欧洲城市,在当地入住一家酒店。在那里,他会尽可能高强度地工作,完全沉浸在写作之中,避免与人接触,在十到十二天之内完成完整的草稿。作品完成之后,他回家继续日常生活,同时构思下一部小说的情节,之后再前往另外一座城市,重复以上过程。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的写作方法一直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以适应我的不同心态、人生阶段和各种特殊情况。早期,西默农的方法对我来说很有吸引力。我依然认为在短期内完成一部作品有一定道理:这样,写作者在整个过程中都能保持活跃的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写作之中。

我有过三天完成一部作品的经历,也有花七八天时间就完成的作品,然而短暂的创作过程并没有影响它们的质量。我不认为这种创作方法是错误的,但现在的我已经不愿再这样做了。

如今,我每天的创作目标不是二十到三十页,而是五页、六页或者七页。年龄可能是一个影响因素,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全部,甚至不是主要因素。另外一个至少同等重要的原因是,作为作家,我变得更加谨慎和灵活了。年轻时,我莽撞又自傲,视野相对比较狭窄——也就是说,在我看来,一个情节只有一种写法,因此我直奔重点速战速决。现在我的眼界更加开阔,更擅长发掘作品的不同可能性,然后选择最合适的写法。现在的我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构建一个场景。不紧不慢的节奏让我得以充分地思考,选择最为合适的方式。

多年前我常常深夜写作,这个习惯现在也已经消失了。我相信深夜伏案写作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姿态——孤独而勤奋的创作者,在无数咖啡和香烟的支持下,在世界沉睡时努力创作。这么做也有现实原因:在我的家人(和全世界一样)入睡了之后,我可以梦想成真,不受干扰地安心工作。

而且,在当时的人生阶段,我是个夜猫子。我觉得清晨就应该在沉睡中度过,睡觉之前欣赏一下日出正好。然而人生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现在我都把工作安排在白天而非夜晚。尝试夜晚工作时,我的大脑似乎跟不上节奏。早晨我的神志最为清醒,因为刚刚花了六七个小时休息,顺便清空了脑子里的垃圾。

大多数职业作家都是如此。很多曾经喜欢夜晚甚至深夜写作的作家都逐渐开始在清晨工作。有些依然只能在夜晚码字。有些人只要有空,什么时间段都可以创作。

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例外似乎比规则要多,因此我不会要求某人放弃目前运转良好的系统。然而,如果你正在考虑一天当中选择什么时段写作,我强烈推荐安排在清晨,尤其是对于还有其他工作的创作者来说。和辛苦工作一天之后相比,自然是睡饱之后的工作状态更佳。同时,我也郑重地提醒大家,清早一杯咖啡比前一晚猛灌鸡尾酒对写作更为有利。

比在打字机前花费多少时间更重要的是能不能长期坚持。根据我和其他作家的经验,持续的产出是非常重要的。尽管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例外总是有的。一般来说,成功的小说家都有笔耕不辍的习惯。完成旧作品开始新作品之前,或者完成第一稿开始第二稿之前,他们可能会停笔休息。但一旦开始写作,就必须狠下苦功——每周五天六天甚至七天,直到完成。

坚持不懈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上。显然,工作时间越是稳定,完成浩大工程所需要的时间就越短。如果每天写两页,完成一部两百页的作品就需要一百天。如果每天坚持,三个多月就可以搞定。但如果每周只有三天写作,完成同样的作品就需要大半年了。

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坚持每天写作会让你从头到尾全身心地沉浸在创作之中,无论是否在创作,无论是在打字机前,还是在做其他事情——娱乐、读书、睡觉,你的作品无时无刻不在你脑中盘旋。你和作品融为一体。构思情节遇到困难时,你的潜意识说不定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灵感。每天开始工作时,无须再特地去读之前完成的内容,也不用费力回忆上周停笔前的思路是什么。

赫伯特·戈尔德(Herbert  Gold)曾说过:“长篇小说作家必须每天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时刻想着自己的故事。诗人和短篇小说作家可以抓着羽毛笔,期待深夜灵感的迸发。”约瑟夫·汉森(Joseph  Hansen)也有类似的论调:“像吃早饭或者刷牙一样,每天早晨起床之后都应该写作,很多年轻作家无法接受这个观点。然而事实如此。或者说最好这么做。”

决定写作的时段和频率之后,还有一件事情需要确定,那就是每天完成多少,或者每天花多长时间写作。

有些作家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固定的。我从来没有尝试过这方法,经过调查研究,我发现大部分职业作家都是以完成量而非时间来规划每天的工作量的。

就我而言,我习惯每天规定自己完成五页,而不是每天要在打字机前工作三个小时。原因之一是,计算工作时长并没有什么意义。

没有人按时付给我薪水,没有人检查我有没有按时打卡。每天固定工作几个小时也许能够让人心安,但并不适用于写作这个行当。

文思泉涌的时候,一个小时我就能完成五页。这时,我就可以自由支配当天剩下的时间。我会特意选择休息一下,因为无论是一小时还是三小时,完成五页之后,我的大脑会感到疲惫。然而也有“难产”的时候,完成同样的页数可能需要五个小时。这无疑非常痛苦,但我逐渐学会了尽量坚持,因为这样挤出的文字在质量上完全不输轻而易举写下的内容。如果写了三个小时之后就半途而废,完成的页数就不够了。

从刚刚入行的时候开始,我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当时我每两周完成一部情色小说,一周写作五天,周末放假,然后再写五天,直至完成作品。当时我每天写二十页,现在则是五页,但基本原理是相同的。

每天完成几页取决于你。创作不同的作品时,我每天的目标也不同。有些作品似乎对注意力的要求更高,因此写不了几页我就会感到疲惫。有些作品不知为何写起来就比较轻松顺畅。

也许你一天只能完成一页。没关系。每周工作六天,一年就能完成一部作品。也许一天完成十页二十页甚至三十页对你来说都毫无压力。这也没关系——尽情享受写作的过程吧。我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职业作家每天完成四到五页,但这并不代表比他们写得多或者写得少就不专业。他们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每天的工作量,你也同样有权寻找适合自己的创作节奏。

建议不要持续尝试提升产量。这种通过每天加量提升力量的超负荷原则在举重训练中有效,但并不适用于写作。写作者都希望自己今天比昨天多写一点,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时常受到这种想法的诱惑。如果今天写了五页,明天为何不能写六页呢?后天还可以写七页。如果今天真的特别顺利地完成了七页,为什么明天不能继续呢?对吧?

不对。

现实是,这种超负荷运作会让写作者备感疲惫,然后就会觉得自己有权休息几天——毕竟进度超前了,不是吗——然后创作的连贯性就被打破了。断断续续地写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然后再通过偶尔超额完成来弥补进度。最终受到影响的是作品,完成草稿所需要的时间会变长,就像龟兔赛跑一样,缺乏毅力的人无法取得最终的胜利。

写作的诀窍在于“不紧不慢”。找到适合你的节奏,确保它不会给你带来过大的压力,然后日复一日地坚持。如果某天确实多写了一两页,也不用纠结。把它视为偶然事件,没什么好遗憾的,也无须努力再次超额完成。第二天到来时,恢复正常节奏,通过每一天的不懈努力完成整部作品。

多年来,完成草稿后我都会进行校对。我特别不喜欢做这件事。当我在最后一页的中间写上“全文完”的时候,感觉就像是跑完了一场马拉松。我希望躺下休息,而不是顺着路线再跑回去看看自己是不是不小心在路上把钥匙丢了。因此我校对时态度比较马虎。这并没有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我的草稿一般不需要太多的修改——但几年之后我找到了彻底省去校对步骤的办法,它还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特此与你们分享。

我一边写一边校对。当然不是写一页校对一页,是完成一章或者一天的目标之后进行校对。我一般在结束一天的创作之后或者第二天开始工作之前校对此前完成的草稿。这样做有三重益处。第一,每日校对,尤其是创作之前校对,可以让我更快地进入写作状态。在校对的过程中,我会熟悉之前的内容,为继续创作做好准备。

第二,面对一小段文字时,我校对得明显更加彻底。我有耐心留意想要修改的地方,能够不时发现并调整风格不统一的地方。

第三,我会对已经完成的部分更有信心,因为放在打字机左侧的手稿是修改润色过的。是的,最终说不定从头到尾都会重写,但此刻这并不重要。在创作过程中,我坚信出版社的排版员很快就会按照那些整齐堆放的手稿开始排版。

有关校对我再顺口提一句。写作时,我习惯划掉拼错的单词和删去的语句。校对时,我会用粗马克笔把这些写错的语句都涂黑。为了提高效率,我会专门为了涂黑把稿子过一遍,这样第二遍再看时就可以只拿一支细笔专心校对文字了。

这一切似乎建立在一个巨大的假设之上。你好像默认只要坐在打字机前就会文思泉涌。文思枯竭的日子要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可以从好几个方面回答。首先,坐在书桌前、面对打字机是确保完成工作的关键动作。不过,尽管身体到位了,头脑不一定就能进入状态,但是,这种说法的逆命题是绝对成立的——如果身体都不做好准备,创作就不可能有任何进展。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已经坐下,头脑却依然无法进入状态,一般无非两种情况。要么是我想不出故事接下来应该走向何方,要么是我的心理状态导致我对脑中出现的语句都不满意,最终什么也写不出来。

第一个问题——想不出故事接下来该走向何方的困境多半是提前为未来操心引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知道在今天计划完成的五页中会发生什么,之所以止步不前,是因为我在担心明天后天甚至下个月该写些什么。

这样可能会把自己逼疯。只有集中精力,才能把手头的事情做好。

一般来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别误解,我并不是否定做好计划的必要性。正因为必要,写出或者构思好提纲才格外重要。日复一日的日常计划也很重要。因此夜晚翻看杂志时,我也时常抬头思考一下未来几天需要解决的情节问题。

然而,真正写作时,还是专注于当天的任务效果最好。因为这就是今天我需要处理的一切。就像今天不能呼吸明天的空气一样,今天完成不了明天的任务。不知道明天写些什么不影响今天的创作。明天再想也可以。明天真的到来时,我说不定就有答案了。今天完成的内容也许会给我一些启发,激发我的潜意识开始工作。

然而有时今天和明天的情节已经都构思好了,让我止步不前的是我对自己写出的语句都不满意。怎么写都写不好的时候,我会开始怀疑自己的大脑是不是受到了损伤。

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怎么努力都写不出的时候,干脆去看场电影吧。然而这种情况其实很少发生。哪怕一早起来感觉脑子里像是塞满了棉花糖,我也会尽量坐在书桌前完成当天的任务。

我与自己说好。就当这五页是红毛猩猩写的,读完之后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从头再来。如果前一天完成的内容第二天读起来完全不行的话,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弃之不用。但我依然会坐下来完成这五页,质量如何,听天由命。

你可能想不到,大部分时候这样完成的草稿完全没有问题。写的时候,我可能会把很多纸从打字机中扯出来,揉成团,一边骂一边丢进废纸篓。但是一般都能完成五页草稿,哪怕算不上神来之笔,至少也能代表我的最高水平。第二天早晨从头来过的情况偶有发生,但我在这一过程中总有收获——纠结一场也算是理顺了思路,昨天看来如同一团乱麻的任务得以迎刃而解。

因此,合理设定每日的任务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我来说,每天挤出五页来不是问题,这样的工作量相对合理。如果设定更高的目标,也许状态好的时候完成起来不是问题,但状态不好的时候每天要完成十页或十二页就非常困难了。我有可能因此彻底放弃,不仅没有取得进展,还失去了动力。

情节构思不成熟以及思路不清晰之外,作品在某方面出现了重大问题也可能导致创作中断。这个问题我们下一章来讨论。
进入下一章之前,我应该聊聊这些年来我写作方式的变化。

一九八七年之后,我多半选择远走他乡专心写作。当然,我依然会在家里的工作室写博客、短文和短篇小说,通过社交媒体紧跟时代潮流,回复我邮箱中数量惊人的电子邮件,还有(大胆承认吧)在电脑上大玩特玩纸牌游戏。

但如果是要创作一本书,我会找个地方躲起来。

刚刚成为作家时,我就会偶尔这么做。如果创作不顺利,就带上稿子、打字机和换洗内衣换个地方写作,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其他城市的酒店房间里。

一九八七年夏,想要创作“雅贼系列”的第六部又对自己缺乏信心的我,第一次预订了作家营的房间。当时我住在佛罗里达,在开车前往弗吉尼亚一周之前,脑中突然出现了人们一路向东横穿美国大陆的景象。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脑中的情节愈发完备,看来下个月的创作对象已经确定了。这会是一部篇幅可观、多视角叙述的作品,但第一稿说不定就能有进展。

我一路开到弗吉尼亚州,得到了一个睡觉的房间和一个工作的房间,收拾了一下行李就睡觉了。第二天早晨,我在工作室完成了二十页草稿。这样的日子总共持续了二十三天。正如多克托罗博士所说,这种感觉和在夜里开车很像:每天早晨我都清楚地知道今天要写些什么,二十三天之后,我完成了四百六十页草稿,随即打包回家。

[我应该指出,这部作品最终被托尔出版社(Tor)以《漫游》(Random  Walk)的名字出版,但商业上非常失败。尽管创作的时候非常顺利,但这部作品对读者似乎缺乏吸引力。这并不是重点。在我看来,这部作品非常成功,想起当时创作的经历,我依然倍感喜悦与神奇。]

这段经历让我建立了对作家营的信任,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多次回到弗吉尼亚创意艺术中心以及位于伊利诺伊州森林湖(Lake  Forest,  Illinois)的雷格戴尔中心(Ragdale)进行创作。如今,我已经好久没有去过这两家作家营了,对于上了年纪的我来说,作家营更像是年轻人参加的夏令营,然而,在那里度过的时光弥足珍贵,我也毫无保留地推荐这两家(以及类似的)机构。

现在,我都是自己打造作家营。我在新奥尔良一间租来的公寓里完成了一部作品[《杀手亡命》(Hit  and  Run)],还在那里把一部小说改编成了剧本。我还在基韦斯特岛(Key  West)上借来的公寓里和旧金山田德隆区(Tenderloin  district)的平价酒店里创作过。为了描绘华丽的异国风情,我在凯里郡(Co.  Kerry)的利斯托韦尔阿穆斯酒店(Listowel  Arms)完成了以缅甸为背景的《解冻的谭纳》(Tanner  on  Ice)。最近,我乘坐荷美邮轮(Holland  America)畅游北大西洋,在为期五周的旅程中完成了《数汤匙的贼》(The  Burglar  who  Counted  the  Spoons);在费城的民宿里完成了《深蓝眼睛的女孩》。

这样完成的作品还有很多。

这种方式似乎非常适合我。一般来说,住进临时住所的第一天早上,我就会坐下来开始工作。完成我认为可以接受的篇幅之后,才会离开书桌。在打字机时代,用页计算最为自然,计算机的字数统计功能让这一切更为简便精确。(精确太多了。“一页有多少字”这种问题和“一条线有多长”一样应该被《无解问题全集》收录。)

第一天完成的篇幅——一般在两千到四千字之间——就是这部作品每天的创作任务。直到完成我绝不会停笔,但也不会超过很多。我一般每周工作七天,但偶尔也会休息一天。

所以现在你不推荐一天写四到五页?

并非如此——不过我会建议你把每日目标设为一千到一千五百字。这个目标对大多数作家来说都很合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让我十分受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写作方法愈发远离克雷西而接近西默农,相较于一年到头每天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我更倾向于在封闭的环境中短时间高强度地工作。

无论采用什么方法,最重要的是坚持创作完成作品。无论选择哪条道路都很辛苦。在键盘前奋战一天会让我精疲力竭、神经紧张,这么累人的事情只能消耗一点点卡路里,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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