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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开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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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部小说都有开头、过程与结尾。

我在大学学习写作时,首次听说了这条定理,后来又无数次与它相遇。之所以与你们分享,是因为这种说法确实无可挑剔。

我尝试回忆在过去二十年里,掌握这条定理对我的创作有没有帮助,却想不到任何正面的事例。当时我还了解到,如果全美人民平分一九三八年怀俄明州生产的干豆子,每个人可以分到三分之一磅①,这个冷知识多年来一直在我脑中徘徊,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但我也顺口与你们分享一下。

开头、过程与结尾?

咱们从开头说起吧。

小说的开头非常重要。几个世纪以前,在生活节奏相对缓慢的年代,小说家们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那时没有广播电视,也没有多少小说家。小说这种类型的艺术才刚刚出现。而且,当时的生活节奏相对缓慢。没有汽车,更没有登月火箭。在生活和文学世界里,人们都可以不紧不慢。

在那个年代,小说也可以不急不缓地慢慢展开。开头的第一章可能很长,作者可以用大量的篇幅为接下来的故事做好铺垫。在乔治王朝时期或维多利亚时代的不少作品中,第一章只有对主人公家庭的基本介绍而已;第二章开始之前,主人公还没有出生呢。

然而时过境迁,今非昔比。如今无数小说像上下班高峰期间地铁里的乘客一样挤在一起,踮着脚尖高喊:“读我吧,读我!”它们不仅要与同类竞争,还要与其他争夺大众业余时间的活动比拼。读者哪怕做好了精心慢读的心理准备,也无法接受第一章除了家谱什么都没有。小说的开头需要立刻抓住他的注意力,否则他分分钟可以选择换一本书读。

“决定读者买不买这部作品的是第一章。”米基·斯皮莱恩(Mickey  Spillane)曾经说过,“最后一章则决定他们买不买下一部作品。”

我听说斯皮莱恩是从作品的最后一章开始创作的。他的理论是,鉴于结局是整部作品的高潮,和从头开始相比,从最后一章开始写作更能铸就精彩的结局。我能够理解这种逻辑,但在这里我还是假设你会从全书的开头开始创作。就算没有其他好处,这么做至少方便编写页码。

言归正传,第一章确实会对读者是否购买一部作品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成功说服读者,作品的开头必须引人入胜。剧情的发展必须让读者立刻身临其境。若是能以动作或者情爱之类的刺激场面开场,那就更好了。

新手常在这方面遇到困难。曾经的我就是如此。我喜欢在作品的开头介绍人物,安排他们来到小镇,搬进新的公寓,或者像我开始创作新的作品一样开始人生的新阶段。他们会结识新朋友,在沟通中搜集信息。这样的开头怎能一下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呢?

我将与你们分享一个诀窍。这是我二十多年前领悟到的独门绝技,现在你们只要花九点九五美元书价就能得到。我相信,哪怕这是这本书给你带来的唯一收获,你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因此,请屏气凝神听我分析。

小说的开头无须是故事的开头。

首先请让我分享一下我是如何听说这句箴言的。我写过一部推理小说,事实上那是我第二部以真名出版的小说,由金牌出版社(Gold  Medal)以《死亡的背叛》(Death  Pulls  a  Doublecross)这样过目即忘的名字出版。这部作品是钱德勒和麦克唐纳风格的直白推理小说,主人公爱德·伦敦(Ed  London)是一位亲切的私人侦探,除了爱喝白兰地和烟斗不离手之外,没有其他特质。在故事中,他没有头部受伤,也没有从楼梯上摔下。在整部作品中,大概也就只有这两个老套情节我没有用上了。

在最初的版本中,故事从伦敦不靠谱的连襟前来拜访开始,这位连襟的情人最近惨遭杀害,而他本人正是第一嫌疑人。在第二章中,伦敦把这位年轻女士的遗体用一张东方地毯裹好带到了中央公园,他把毯子展开,让她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随后,伦敦开始追踪凶手。

完成之后,我请当时我的代理人亨利·莫里森(Henry  Morrison)试读了作品。他认真地读完了全书,然后用电话与我进行了讨论。

“把前两章的顺序调换一下。”他说。

“什么?”我问道。

“从第二章开始,”他耐心地解释道,“把第一章变成第二章。要重新用打字机打一遍,确保自然过渡,但应该不用重写太多。这是为了让故事从动作场面开始,一上来就是伦敦搬运尸体的场景,然后再回去解释他在干什么以及为何这样做。”

“哦。”我恍然大悟。然后偷偷向上瞟了一眼,想看看头顶上有没有出现一个电灯泡。看来这种画面只会出现在漫画里。

这个看似简单的调整并没有让《死亡的背叛》得到“爱伦·坡奖”的提名。阿拉伯所有的香水也无法像这样化腐朽为神奇。但它确实显著提升了这部作品的质量。将第二章提前之后,我用动作场面开场,作品的开头有了动感和剧情。此时读者根本不知道爱德·伦敦是谁,不知道为何一位年轻女士会像奶酪被卷在薄馅饼里一样被裹在他的布哈拉毯子里,但此后读者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前因后果。在此之前,我要先用动作场面抓住他们的注意力。

(读者可能也会好奇爱德·伦敦哪来这么大力气,可以搬得动裹着尸体的地毯;哪怕里面没有尸体,东方地毯也相当沉重。然而多年来我都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死亡的背叛》之后,这种手法成为我的固定节目。我在七册以谭纳为主人公的作品中都运用了类似的技巧。有时是先写一章紧张的情节,然后再开始介绍故事的背景,有时是让情节发展两到三章,然后再通过闪回向读者介绍人物以及他们的行为和动机。在谭纳系列中,这一技巧还有另外一个功能。开头的章节总是会让谭纳身处险境——在《谭纳成双》中,他在泰国北部被关在了一个悬空的竹笼子中,日出时将被处决,在《作废的捷克人》(The  Canceled  Czech)中,他在捷克斯洛伐克的火车上遭遇了查验证件的警察,在《谭纳的非洲大冒险》(Me  Tanner,  You  Jane)中,他更是在莫当诺兰德(Modonoland)直接被活埋。动作突然中断,强迫读者阅读闪回片段能够保持甚至加强这种悬疑,这和老式连续剧在结局吊足观众胃口是同样的手法。

这种从故事中间开始的手法非常适合悬疑、冒险和动作小说。不过,在没有主人公被扔下火车、活埋或者日出时被处决的情节的小说中,这种手法同样有效。如果你的作品讲述的是少年在大城市失落了的故事,不一定要从他来到大城市开始。可以选取来到大城市几周之后,和认识的女孩互动的场景。可以是在派对上,在床上或者在争吵时,随便什么场景都可以——这毕竟是你的作品,不是我的。随后,在接下来的一章里,你可以补充缺失的背景信息。记住,重点是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们想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想做到这一点,要让人物处于有动作、冲突和变化的场景之中,而不是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思考人生的意义。

很多一流的主流小说都是这样的套路,以精彩的场景开场。不过,也有一些小说会在第一章描述一场危机,随后用三十章详细描述主人公此前的人生历程,最终,危机在最后一章得以解决。杰罗姆·魏德曼(Jerome  Weidman)的《敌营》(The  Enemy  Camp)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总体来说,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如果一个危机从出现到解决只需要两章的话,读者为何要读中间十万字的背景介绍呢?

以正常的顺序开场就一定不行吗?

当然不是。没有什么是绝对的,记得吗?

在小说创作中,很少有永远正确的规则,从故事中间开场的原则也不是绝对的。这样做非常有效,但有时最自然的开场就是最合适的开场——比如从头开始。

我的作品中就有不少例子:

《蜜月噩梦》的主人公是一对新婚夫妇。在他们的新婚之夜,有流氓在附近的湖边小屋杀人。事成之后,这群恶棍不仅暴打新郎,还强奸了新娘。我们的主人公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自己追踪凶手。在我看来,这个强奸场景非常重要,是此后主人公一切行为的动机,让读者能够接受甚至赞赏他行侠仗义的行为的动机。另外,这一场景中的动作元素以及对读者的吸引力都是此后节奏相对缓慢的章节所无法取代的,毕竟新婚之夜过后,戴夫和吉尔所做的是对罪犯进行追踪。以打电话、查询城市指南开头,再通过闪回描述强奸场景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以保罗·卡瓦纳(Paul  Kavanagh)为笔名创作的《危险人物》(Such  Men  Are  Dangerous)讲述了一位心力交瘁的前特种部队军人归隐佛罗里达群岛,过隐士一般的生活的故事。随后出现的中情局特工让他卷入了事件之中。针对这样的情节,以故事中间的场景开场非常合适,但是我更希望利用开头的篇幅塑造主人公的性格,因为我认为这是整部作品最重要的元素。另外,我希望表现主人公在前往群岛之前所经历的人格瓦解,然后展示几个月自给自足的孤寂生活带来的变化。

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第一部作品《父之罪》(The  Sins  of  the  Fathers)以一位谋杀受害者的父亲雇佣斯卡德开始。随着故事的发展,动作场景越来越多,我认为按照时间顺序展开故事更有利于情节的发展。不过此后的两部斯卡德作品都是从故事中间开始的。

有关小说开头,文学界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开始创作最为重要;另一种则强调保证质量。当然,这两种说法都有道理,只是各有侧重。同时,不同的作者和作品适用的策略也不同。

对于我来说,唯有开始写作才能给我带来创作的真实感。提纲或者情节梗概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必须真正开始写作,把写满了文字以及对话的纸从打字机上撕下来。这些文字并不是最终版本——在终稿确定之前,可能会被我删掉或者反复修改,然而,只有打字机左侧有纸张开始积累,我才能愈发确信自己已经踏上了写作的神奇之旅。

因此,有时尽管时机尚未成熟,构思还不完备,我也会毅然决然开始创作。一部作品前几章的第一稿通常还是构思过程的一部分。在撰写初稿的过程中,我对人物和情节的构思也会趋于成熟。

创作《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时,我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

当时我已经出版了两部以伯尼·罗登拔为主人公的书籍,因此无须通过完成五十页初稿来熟悉人物。情节上我也不是毫无把握,坐下来开始创作第一页时,我已经把前一百页的情节都大致构思好了。

即便如此,写了五十页之后,我发现自己不喜欢这一版的草稿。我感到故事的节奏不太合适。我想删除部分角色,压缩一些场景。完成了五十页的草稿之后,我对伯尼和助手卡罗琳·凯泽之间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因此我计划重来,在作品的开头体现我的新想法。开始写作后我的新灵感不断产生,我希望在小说的开头埋下伏笔。

另一方面,我还创作过一部名叫《重蹈覆辙》(After  the  First  Death)的作品,写作时,我对开头成竹在胸,对后面的情节则没有太多把握。故事发生的背景很简单:主人公因醉酒意识迷乱杀害妓女而身陷囹圄。六十年代早期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米兰达(Miranda)、埃斯科比多(Escobedo)、吉迪恩(Gideon)等判例让他重获自由。小说从故事中间开始,亚历克斯在时代广场的一间酒店房间里醒来,发现地板上有一具女人的尸体躺在血泊中,惊慌失措的他以为自己又闯祸了。在第二章中,他决定和上次一样不投案自首,去过亡命天涯的生活。随后,我向读者介绍了主人公的身份并揭露了所谓的“重蹈覆辙”的真相,闪回结束之后,主人公拼命回忆,想起了失去意识之前的瞬间,这段短暂的记忆让他确信自己没有杀人,并决定找到真正的凶手。此后作品围绕他寻找凶手的过程展开。

开始创作时,我没有想好凶手是谁,甚至连几位嫌疑人的人选都没有确定。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小说的开头。那个场景在我脑中极具画面感,将它落在纸上时,我对主人公的理解有所加深,这让我足以继续创作第二章。此后我一边创作一边构思故事情节。直到完成整个故事之后,也没有重写开头的两章。尽管创作时没有构思好后面的情节,这部作品的开头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缺陷。

不过,总体来说,至少就我的经验而言,和后面的章节相比,开头的章节需要重写的概率相对较高。如果确实需要重写,我可以立刻动手,也可以暂时搁置,等到全书的第一稿完成之后再修改开头。同样,不同的创作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决定。写完再说还是在打草稿的时候就尽量保持准确?我个人更加习惯于一边写一边修改,不然,写到第十五章时我会因为总想着第一章到第三章需要重写而分心。

在关于修改的章节中,我们会再次探讨这个矛盾,不过由于作品开头与后续内容格格不入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里我就顺带提一句。

带着后来很可能还会对开头进行修改的想法去写作,可能会导致写作者创作开头时态度敷衍。因此,我创作时一般直接默认自己正在写的就是板上钉钉的最终稿。

不过这只是我的方法。对于其他创作者来说,这种潦草可能是积极的——和字斟句酌创作永恒的文字相比,用泛黄的二手纸随心所欲地创作第一稿可能更加自由。

不过,正如我之前提到的,完成完整的草稿和完成高质量的草稿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找到有效的方法。

正如前文所述,一百多年前的小说在进入状态之前可以有更长的铺垫期。在这方面,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中的初次登场就是很好的例子。在这部小说漫长的第一章里,剧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发展。作者介绍了贝克街221B的情况,但并没有涉及任何关键情节。在当时这并不算特立独行。在我看来,真正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小说最初是以连载的形式在杂志上刊载的。因此,背景铺垫好之后,读者必须等待一个月才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正如我所说,我很少写提纲,常常在对后来的情节知之甚少的情况下开始创作。大多数时候,船到桥头自然直,作品最终都能圆满收尾。

但有一段经历值得在有关开头的章节中特别提出来。

几年以前,我想到了一个适合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点子。具体来说,我想好的是小说的结局。我可以在脑中详细地描摹出高潮的场景,对于之前如何有效地进行铺垫也胸有成竹。

我知道这是个不错的想法,决定继续酝酿,直到故事进一步成形。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唯一丰满起来的只有解决方案,连对话和动作这些细节都得来全不费工夫。我认为我一坐下来就可以完成这部作品最后的几章,而且可以保证质量,但是之前的十五到二十章令我一筹莫展。

现在的我敢于尝试,开始创作时哪怕只有开头构思好了也不会感到不安。我会不管不顾地坐下来开始打字,说不定第一章快要完成的时候,我就知道第二章该写些什么了。正如E.  L.  多克托罗所说,写小说就像是晚上开车,你只能看见车灯照亮的道路,但这样也可以安全到达终点。

前提是必须知道如何出发。

然而,如果只想好了结局要怎么办呢?不能写下来然后再思考前面的情节——逆推是行不通的。

我的任务是为结局配上开头和过程。为此我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并最终在住在小说家扎堆的弗吉尼亚创意艺术中心(Virginia  Center  for  the  Creative  Arts,简称  VCCA)时找到了灵感,随即投入创作之中。

几周之后我完成了大约两百页的草稿,但也清楚地意识到作品在大方向上出现了问题。我意识到自己不能把在VCCA的最后两周时间花在这部作品上,因此决定暂时搁置,日后再对其进行重启。

我充分利用了这两周时间,主要撰写短篇小说。其中两篇被《花花公子》(Playboy)选中,而《士兵的交代》(Answers  to  Soldier)一文中有一位名为凯勒(Keller)的人物后来成了五部作品的主人公。

几个月之后,我对这部斯卡德系列小说应该怎么写有了全新的认识。半途而废的经历让我对这个故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最终创作时,只保留了之前在弗吉尼亚完成的三万字中的半页。然而,如果没有这些无法出版的文字,我也不会有后来的创作灵感。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这部以《屠宰场之舞》(A  Dance  at  the  Slaughterhouse)为标题出版的小说受到了读者和评论界的好评,还赢得了爱伦·坡奖。因此,虽然这部作品的构思过程不太寻常,但我丝毫不感到后悔。

不过,一模一样的经历我并不想再重复一次。无论是按照时间顺序开始你的小说,还是快进一点稍后再进行闪回叙述,我的建议是在开始创作之前构思好小说的开头。



①1磅为0.4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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