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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从相遇到社会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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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社会感知的研究结果表明,人们通过极短时间的观察即可形成对一个陌生人的印象。第一印象怎么样以及如何对不熟悉的人作出最佳反应,公式起很大的作用。比如,售货员知道,她应当怎样对待一个新的顾客;海关关员只要对一位正在走过来的游客看一眼,就可以决定是否该仔细检查他的行李;餐馆服务员看到顾客一进门,就知道应该向他推荐什么样的菜肴。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交往主要是因为客观目的,很少是,也许根本不会是因为一个社交伴侣一定要遇见另一个社交伴侣。这里并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人们在这种多半较为短暂的社会交往中,对一些人可能会产生多一些好感,而对另一些人则没有什么好感。但是总的来说,对很多这样的相遇都不会有太大的感情投入。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相遇不会自动使人想到继续交往或者以后再次见面。但是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很多牢固的社会关系应归因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偶遇。在起初完全无意识的首次相遇中,有些事情肯定会使当事人想到继续交往。社会关系能够继续发展,而不是在短时间内结束,显然是其他的条件起了作用。那么,一次短暂的相遇能发展成为长期的社会关系,这是因为什么呢?两个人之间的邂逅能结成友情或爱情,这又该如何解释呢?个性特征在这个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呢?在这些问题的刺激下,社会心理学家试图揭示人们相互吸引的条件。

启动自我体验

请您尝试列举决定您曾经感到被您最好的朋友所吸引的原因。请您再努力总结一下影响您顺利结识一个人的原因。最后,什么原因使您对周围的某个人感到特别讨厌?现在请您比较一下您对这三个人的描述。您现在能猜到哪些原因能增进,哪些能阻碍令人满意的社会关系的形成了吗?



10.2.1 促进产生第一次社会接触的条件


空间距离  。空间距离是决定两个人之间能否形成相互吸引的关系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遇的几率有多大,同样取决于空间距离。(Latané  et  al,1995)两个人之间因相遇而产生友谊,大多是因为比邻而居、同班学习或者为同一个雇主工作。(Berscheid  &  Reis,1998)这种联系因此表明,与那些在附近能够定期看到和遇到的人建立联系,是最容易的。当然,社会规范肯定也产生影响,因为人们在经常相遇的场合希望彼此友好相处。(Michener  et  al,2004)最后,这种经常相遇的机会也能为彼此了解提供良好的前提。

提供刺激物的频度和评价  。提供刺激物越频繁,人们见到或听到刺激物的次数越多,人们对刺激物评价就越好。罗伯特·扎乔克已经通过实验证明了这种内在联系:他让测试对象看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单词。(Zajonc,1968;1970)他说这些词来自土耳其语。他让参加实验的人猜哪些单词是褒义的,哪些单词是贬义的。想不到测试对象的回答惊人地一致:他们猜Civadra,Jandara和Lokanta是褒义的,而猜Saricik,Afwor‐bu和Ikitittaf是贬义的。测试对象是怎样猜到这些单词的不同含义的呢?一方面,对某些单词的回答取决于它们的外形;另一方面,测试对象的回答也取决于他们以前看过这些单词的频率。看汉字、无意义的音节以及人的脸也能收到同样的效果。绝对不是只在实验室中能发现这种内在联系。

例子

当埃菲尔铁塔于1889年建成时,这个“怪物”的设计曾一度遭到冷遇,因为人们觉得它很丑陋。后来,这一建筑物的图片向公众大量发行,久而久之它就成了巴黎令人喜爱的标志。(Harrison,1977)

此外,每个人难道没有听说,一首听得“耳朵生茧”的流行歌曲,人们第一次听到时并不喜欢,甚至还有反感吗?信息框10.3描述了一个实验,在实验中频繁给老鼠提供刺激,以便使它们成为莫扎特音乐的爱好者。

目前,已经有200多项研究结果表明,不管刺激物是什么,字母、无意义的音节、汉字、乐曲或者表演艺术作品,随着提供刺激物的频率的增加,感知者对它们的评价也会不断提高,只要刺激物不是令人太讨厌或者观察者还没有厌烦。(Bornstein,1989)同一个人的频繁相遇也能提升对他的好感吗?

信息框10.3

老鼠如何成为莫扎特音乐的爱好者  ?

美国心理学家亨利·克罗斯及其同事从老鼠一出生就每天给它们播放各种不同的音乐。(Cross  et  al,1967)第一组听莫扎特的曲子,听了52天,每天12小时。乐曲有《魔笛》,有交响乐,还有室内乐。第二组在同一时间听舍恩伯格的曲子,其中有《月光下的皮埃罗》、《净化之夜》和《祷歌》,而第三组则什么音乐也不听。休息15天后检验老鼠们是否产生了特定的喜好。将老鼠放入有两个分格子的笼子中。只要它们在一个格子中跑动,就能听到莫扎特的音乐,而在另一个格子中能听到舍恩伯格的曲子。在测试阶段播放的曲子老鼠们以前都没有听过。它们的喜好很明显。原来听莫扎特的老鼠,选择继续听莫扎特,而第二组老鼠更喜欢听舍恩伯格。此外,第三组老鼠(以前没有接受过音乐“教育”)喜欢莫扎特甚于舍恩伯格。

朝夕相处和产生好感  。人与人朝夕相处如何增进社会关系,很多年前在一所警察学校就已经得到证明。(Segal,1974)按照当时通用的惯例,将这些准警察按姓氏的字母顺序进行分班和分宿舍。六周后进行的调查结果是,参加者中总共有65对成了新朋友。其中29对(占45%)的朋友的姓氏第一个字母不是相同就是在字母表中相邻。由于这种独特的分班和宿舍分配方式,Schmidt更有可能和Schneider或者Richter,而不是和Apel交朋友。朝夕相处明显能使人产生好感。“频繁露面”这个因素还能在其他方面发生作用。

启动自我体验

如果您有数码相机,请您给自己照一张头像,将照片洗印成正反两张照片。您更喜欢这两张照片中的哪一张?您还可以问问您非常熟悉的同伴,他们喜欢哪一张。您的评判同您亲戚朋友的看法一致吗?

您很有可能对那张印反的照片评价更高,而非常熟悉您的人可能认为那张正常的照片更好。您如何解释这种不同的评价呢?

人们每天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左右相反的脸,对此已经很熟悉;而人们在照片或胶卷上看到的则相反,正如别人看到的一样。(Mita  et  al,1977)可见,熟悉效应的结果是,人们经常认为自己的照片——与他的好朋友和熟人的看法相反——照得不好。政治家们非常了解这种在公开场合频繁露面的作用,因为他们从不放过任何一次在尽可能多的人面前——最好在媒体上——露面的机会。

上述内在联系可以说明,经常遇到的某个人,就可以争取他成为朋友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频率相遇不完全是形成社会好感的决定性因素。警察局案卷表明,抢劫案和谋杀案中罪犯和受害者有不少是相互认识或比邻而居;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处于同一个社会环境。(Berscheid  &  Wal‐ster,1978)因此,人际间的频繁相遇即使有助于人们相互之间形成好感,但肯定不是决定性因素。外表也起作用吗?

外表的吸引力  。如果询问熟人和朋友,他们在评价他人时是否注重他们的外表,那么,他们通常会说,外表仅仅是非常表面的特征,在评价他人时不起什么作用。对他们来说,吸引力更多的是由内在价值决定的,但实际上,在所有工业国家,化妆品的花费都很可观,整容外科专家从来不愁缺少顾客,此外,大多数人对据说能美容健身的体育活动趋之若鹜,这一切怎么能够与上述标准答案相吻合呢?因此,有时必须采取这样的措施,以便对外表进行某些“修补”,因为根据一些研究人员的说法,容貌的魅力是由遗传因素共同决定的;这种说法主要以下面三种认识为依据:


插图10.9 人际间频繁的社会交往有助于形成和产生好感。

——在对容貌的魅力方面的评价高度一致  。如果请调查对象用刻度为1—10的标尺对所提供的脸型作出魅力评价,那么,结果将是,不管是儿童还是成年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来自多么不同的文化背景的人,他们的评价都非常一致。(Langlois  et  al,2000)

——幼年时就喜欢漂亮的容貌  。朱迪思·朗格罗瓦让两三个月大的婴儿成对地看各种不同的脸部照片,并且记下这些年轻的测试对象长时间注视哪些照片。(Langlois  et  al,1991)结果表明,婴儿们更喜欢看漂亮的脸蛋,而不喜欢看不太漂亮的脸蛋。很明显,婴儿能够根据不同魅力作出区分。这些测试对象还很小,还没有学会美学的文化标准。朗格罗瓦强调说:“婴儿们不看《时尚》杂志,也不看电视节目,但他们能作出与成年人同样的评价。”(Cowley,1996)

——容貌的魅力与某些特征的紧密联系  。观察者要根据脸型评价魅力,就会考虑脸部的某些特征,在很多人看来,一个女人的眼睛大、颧骨高、鼻子小、笑靥动人,那么她的脸就有魅力。(Cunningham,1986)而一个男人如果下巴宽,就能得到正面评价。(Cunningham,  et  al,1990)通过自身实验还能体会到影响魅力评价的其他特征。(见第486页)

朱迪思·朗格罗瓦推测,普通照片具有高刺激值,是因为它们与典型例子(见第311页)——面部的特别标准的例子很相似,因而显得很可信。(Langlois  et  al,1994)

人们为什么在社会关系中喜欢漂亮的人?一方面,肯定可以归因于通行的公式,根据这种公式,漂亮的人比不太漂亮的人具有更多正面的个性特征。因此有人就认为,长得标致的人同时也是有文化的、成功的、友好的和平和的,是具有很高社会阅历的。(Dion  et  al,1972;Eagly  et  al,1991)大众媒体在强化这种公式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只要看看,在几十年中,好莱坞卖座率最好的影片都是怎样塑造人物的,那么,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长得漂亮的男男女女比不太漂亮的人更聪明、更有道德,也更平易近人。(Smith  et  al,1999)

信息框10.4


插图10.10 成对的男女头像,您觉得哪个更漂亮?

根据各种面部特征的平均值,用电脑合成的照片。上面两张照片是根据两个人的面部特征合成的,而下面两张是根据32个人的面部特征合成的。

如果您像大多数成年的评论家一样回答,那么,您一定喜欢下面的两张照片,那是“综合”32个人的面部特征用电脑合成的。而上面两张照片只综合了两个人的面部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一张照片综合的面部特征越多,大多数观察家就会认为越漂亮。您能解释自己的这种选择吗?

某些有据可查的内在联系也是以公式为基础的吗?如果总结90多项研究的结果,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的体型美不美,其实同他的智力和自我价值是没有关系的。(Feingold,1992)当然,也不能排除自我实现的预言的影响,因为在考试的时候,对经济学专业的学生的面部魅力评价越高,几年后他们取得的成绩越大。(Frieze  et  al,1991)这样的结果说明,人事主管和上司在招录面试和决定升职机会时,也会受当事人的外貌的影响。

在以个人主义为取向和以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对魅力的不同  评价  。拉德·惠勒和金永美让很多生活在以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韩国人看许多男男女女的照片,并根据漂亮程度进行分类。(Wheeler  &Kim,1997)结果是,他们认为长相端庄的人是正直(高尚)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也就是说将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具有很高价值评价的社会品质赋予了他们;反之,韩国人不认为富有魅力的人是独立的、自信的,因为这些品质只有在以个人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才是值得追求的。长相好的人,根据普遍适用的公式也是一个好人;但怎么好,要视各种不同的文化而定。



10.2.2 促进相互吸引的条件


继续最初的社会交往也取决于表面因素  。表面特征——比如接触的频率和吸引力——首先决定的是,某个人在一次偶遇后是否能够引起比别人更多的注意。一次短暂的,确切地说随意的社会接触能否形成长期的社会联系,还取决于社会伴侣能否相互“适应”、能否创造相互融合的条件。只有当事人愿意坦诚布公,根据自己的印象权衡“收益”和“成本”,公正的愿望得到满足,他们才会设法继续保持这种社会联系。

社交伴侣的相似性

物以类聚:相似性  。“物以类聚”是一句家喻户晓的成语,早在公元前400年,亚里士多德就在《修辞学》中谈到了这种现象。他认为,人们选择那些在善恶观上与自己一致的人作为朋友。按他的说法,人们容易对那些与自己类似、与自己有类似期望的人产生好感。如今社会心理学家已经搜集了很多证据,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具有非常稳定的友谊和爱情关系的人在观念和观点方面高度一致。当然,鲜有这样的情况,人们在所有方面都同自己的朋友或伴侣完全一致;但重要的是,人们在核心问题上保持一致,即基本保持一致。(Gonzales  et  al,1983)儿童和成年人都是这样。一旦人们发现,自己同某人在兴趣、信仰和价值观方面很接近,就会产生某种共同归属感。(Arkin  &  Burger,1980)与此同时,对那些同自己的“感觉和想法完全不同”的人会产生强烈的反感。

相似性和社会吸引力之间的联系第一次在广泛的层面上得到证明以后,首先给人的印象是,人们揭示了一个简单的规律:人际间越是一致,他们之间的吸引力就越强。(Byrne,1971;Berscheid  &  Reis,1998)然而,情况是复杂的。首先,人们在首次相遇后是否能继续交往,是需要时间的。(Curran  &  Lippold,1975)第一次接触时人们交谈的主要是明显的共同之处(业余活动、爱好、喜欢某个音乐流派等等)。当人们彼此交往一段时间后,相似性和吸引力就会相互发生作用。人们比较喜欢对自己有好感的人,或者在感觉上减少实际存在的差异。(Clark  &  Reis,1988)

已经建立稳定社会关系的人,尽管在外貌、文化水平和智力方面非常相似,但是,他们在选择朋友时首先关注的显然是他们之间在信仰、观点和兴趣方面的高度一致。该如何解释这种论点呢?这方面无疑有很多原因。首先,一致性是频繁交往和共同活动的良好基础,可以一起观看体育赛事、跳舞或者远足。另外,如果人们知道,另一个人同自己的观点一致,就会觉得自己的观点得到了证实(另见第498页及以下1页),并增强自信心。在主要方面都很相似的人,也期望进一步发展愉快的、令人满意的交往,因为已经不存在频繁争吵的主要原因。(Gonzales  et  al,1983)

异性不相吸  。但是,真的可以普遍认为人是“物以类聚”的吗?俗语不是也说异性相吸吗?温顺的男人和强势的女人结为伴侣双方不是也很满意吗?这种说法有时是符合实际的;但问题在于,这样的例子是否真的能够证明这句俗语。伴侣之间总要在自己的角色分工的形式上取得一致。实际上,社会心理学家迄今为止尚未能证明异性相吸这种说法。(Buss,1985)即使已经建立非常稳定的社会关系,但同样存在差异,因此仍然可以认为,伴侣关系的维持靠的是他们在主要方面取得的一致性的巨大影响力。

唐·伯恩的吸引过程两阶段论  。唐·伯恩也认为,两个人如果在兴趣、信仰和价值观方面存在很大差异,那么彼此就不会产生吸引力。因此,他提出吸引过程的两个阶段模式。根据这一模式,人们在社会交往的初始阶段就能避开那些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在那些剩下来的人中,再选择那些同自己最为一致的人。(Byrne  et  al,1986)

相互性准则

“我喜欢你,因为你喜欢我。”  恋人们,特别在开始恋爱的阶段,彼此都会比较频繁地表白正面的感受。这样的表白无疑是为了提升对方的爱慕。根据相互性准则,别人对自己有好感,自己也会给以回报。反之亦然:人们对不喜欢自己的人也感到反感。从这种联系中可以得出结论说,一个人对他人有吸引力,就是他喜欢那个人吗?这个问题还取决于,这种喜欢是真的,还是为了骗取别人的好感仅仅说说而已。一个代理人希望自己的溢美之词能够促进潜在顾客的购买动机,极有可能因为被看穿而事与愿违。如果听的人感到别人对他说的友爱、赞美的话都是真心的,那么,他就会对他们有更多的好感。这样说来,朋友和生活伴侣在长时间的生活过程中一直都只能正面表态吗?

他人的吸引力具有他人评价性表态的作用  。毫无疑问,我们都喜欢听别人发表正面的看法,因为正面看法迎合自己的自我价值。我们觉得最喜欢那些经常赞美和钦佩自己的人吗?遇到那些开始说话有所保留,甚至很难听,但是后来又逐渐提高价值判断的人,又该怎么办呢?埃里奥特·阿伦森研究了这个问题。(Aronson  &  Linder,1965)他发现,人们并不特别喜欢那些对自己的评价特别好的人。更确切地说,人们最喜欢那些开始说话逆耳,后来慢慢将原来的难听话转变为正面评价的人。人们很可能认为他人的不那么好听的话更为可信。一段时间听不到赞美的话也许更能提升自我价值。

一个人如果总是听到别人的赞美声,那么,阿伦森认为,这种赞美就会逐渐丧失它的刺激值。两个人之间只有坦诚相告,知无不言,包括逆耳的话,才能形成互信的关系。阿伦森解释说,两个人确实彼此喜欢,就可能比一味“相敬如宾”的人更能长久地保持彼此满意、相互激励的关系。(Aronson,1999)如果朋友之间也不能坦率地说出不喜欢对方的地方,那么,他们就是在演戏,最后必然分道扬镳,因为他们不再能彼此坦诚相告。人们一定希望好朋友也能自愿接受不太有利于他自己的话。(Swannet  al,1992)好朋友不仅应该承受别人的批评,而且能够坦率地说出自己的“弱点”。我们可以向自己信任的朋友承认自己恼火、嫉妒或忌恨(哪怕说出“最坏”的品质),而不用害怕朋友会疏远自己。真正的朋友有助于我们接受这些“负面”品质。在非常私人的、友好的关系中,双方必须坚信不会遭到对方的伤害;没有这种自信,就不会产生信任关系。信任关系形成以后,处在良好的伴侣关系和友谊关系中的人们就愿意彼此敞开心扉了。

自我开放  。在审视朋友之间和恋人之间产生的亲密社会关系时,应当注意,社会交往的过程完全取决于伴侣之间彼此自我开放的程度。通过自我开放(英语:self‐disclosure),人们就能彼此分享非常私密的经历、感受和愿望。(Jourard,1971;Derlega  et  al,1993)伊纳·格劳指出,在自我开放的过程中,交流事实信息(比如:“我的老师在学校笑话我。”)并不起决定作用,更确切地说,重要的是说出“这件事在情感上造成的不良结果(从此我就不敢当众讲话了)”。(Grau,2003)当然,这种信任对话近期才作为伴侣之间一个令人向往的特征得到承认。

承认伴侣之间的信任对话是近期发展的结果  。以前几代人还不认为信任对话是伴侣关系存续的重要条件,因为维多利亚时代(约1830—1900)的特征就是,夫妻之间进行对话,不能交流个人的想法,更不能谈论自己的性生活问题。为克服这种“无话可说”的状态,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无疑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强调“谈话疗法”的意义(Hendrick  &  Hen‐drick,1992),并为夫妻对话铺平了道路,这对于今天的情侣们来说很可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在尊重一定社会规范的前提下越来越自我开放  。要“进入”一个人的私人生活领域,必须遵循一定的社会规范。两个人初次见面时只交流一些表面的信息;比如谈谈自己的业余兴趣,最近看了什么电影,或者特别喜欢去什么地方度假。在开始交往的时候,人们很少谈论关于自己的具体细节,因而很少能听到别人的真心话。如果两个人一见如故,那么,就很可能在将来某个时刻再次见面。一个公认的准则是,对于对话伙伴所说的私人想法,也要相应坦率地加以回应;在这一点上人们将之称为“自我开放的互动性准则”(Rotenberg  &  Mann,1986)。这个向前推进的过程类似于舞蹈初学者,双方小心翼翼,不敢向前迈步:“我放开一点,你也放开一点,但是要适度,不要超过我们目前的关系!”尊重互动性准则主要是在友谊关系的初始发展阶段,而建立友谊关系时间较长、而且已经非常稳定的情况下则另当别论。(Won‐Doornink,1979)

自我开放的作用  。人们只愿意同那些对自己有好感,有可能进一步交往的人透露自己的私人情况。(Shaffer  et  al,1996)如果谨慎地开始自我开放,那么,信任和积极的感觉就会接踵而来:在形成友谊关系和爱情关系的初始阶段,彼此慢慢倾吐的私人情况越多,相互之间的好感就越增强,彼此就越满意,共同生活的意愿也就越强烈。(Bierhoff  &  Grau,1999;Collins  &  Miller,1994)罗伊·鲍迈斯特和爱伦·布拉特斯拉夫斯基解释说:“不断发展的私密关系会激发强烈的热情。”(Baumeister  &Bratslavsky,1999)相反,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或者不能向别人开放,那么,他十有八九是不幸福的,是孤独寂寞的。(Meleshko  &  Alden,1993)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种内在联系是在以西方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进行的研究结果。

以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自我开放  。在以个人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人与在以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人相比,更喜欢在各种社交场合谈论自己的事情。这种差别也引起了塔基·莱博若的注意:她在采访日本妇女时,后者回答的都是她们的社会关系,几乎不谈她们自己的情况。(Lebra,1984)而美国妇女几乎不谈她们的社会关系,却主要谈她们自己。欧美人强烈希望自己独一无二,与众不同。(Triandis,1989)

以个人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人在非常私密的谈话中,非常渴望向别人述说自己的独特性。因此他们在谈话中主要使用“我”,而很少使用“我们”。(Triandis,1995)他们同那些在个人情感上与自己类似的人分享内心的想法。相反,以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人则同自己集体建立情感纽带。

以个人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人的自我开放,主要是通过语言进行的。而在远东国家,这种口头交流则得不到太多的重视。更确切地说,那里讲究的是德行,在别人没有明确表达之前,去迅速而准确地猜测别人只是模糊表达的情感和愿望。(Barnlund,1989)因此,在诸如中国、日本或韩国的文化中,通过言谈向别人透露自己的想法是不合适的。更确切地说,人们希望,通过观察对方的非语言的表达“读懂”对方的内心愿望和情感。在这方面有人非常含蓄地告诉我们,他们关注的是比如眼神、体态等。



10.2.3 通过爱情建立社会情感联系


千百年来,人们主要是听凭作家们在描写爱情,讲述由于爱情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问题。直到不久以前,人们才认识到,有必要对爱情进行科学研究。众所周知,恋爱中的人不仅懂得奉献和关怀,而且也会以爱情的名义撒谎、欺诈、偷窃甚至谋杀。罗伯特·斯腾伯格和苏珊·葛雷杰克抱怨说,心理学家仍然不知道什么是爱。(Sternberg  &  Grajek,1984)当然,最初申请科研经费的时候,不仅没有得到支持,甚至还引起了误解和尖刻的批评。人们回答申请人说,“生活中的有些事情始终是秘密”,所以根本不必去寻找“为什么一个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或者相反”这一类问题的答案,这是符合千百万人的愿望的。(Rubin,1988)由于这种观点,当时还有人建议,纳税人的钱不是为了满足对情色的好奇,而是为了满足对科学的好奇。在这场争论中,无疑存在极大的误解,因为严肃认真的社会心理学家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揭开两性之间相遇时所体验的奥秘。但不容忽视的是,爱情关系在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即使不像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描写的那样,也有成千上万艘战舰由于爱情的情感体验而驶向征程。

自我拓展  。幸好还有无数的人将能够建立爱情关系视为巨大幸福的体现。然而为何爱情能够让人感受到幸福呢?亚瑟·阿伦及其同事认为,一个人恋爱的主要动机,是希望能够拓展自我。(Aron  et  al,1998;2001)接近一个人的同时也会了解他的资源、观点和身份;比如,可以分享另一个人的朋友、他的爱好、他的观点,当然还有他的爱情。

爱情关系破裂是悲伤和绝望的诱因  。与此同时,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爱情关系破裂能引发绝望、极度悲伤、失去信心和其他消极情绪,甚至产生自杀的念头。如果离婚,父母可能无法解决夫妻间的冲突,孩子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关于爱情的研究能够防微杜渐,防止发生这种有违人性的情况,那么,所花费的研究资金就是非常有意义的投资。

爱情各种形式之间的区别  。社会心理学家研究了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区别,他们将强烈体验到的罗曼蒂克的爱情同逐渐形成的伴侣之间的爱情相区别。这两种爱情的表现是相互独立的,但是,通常是一种关系发展成另一种关系。在科学研究中基本确定的概念,比如,“喜欢”、“爱情”和“热恋”,正好同人们在日常对话中的理解完全吻合。(Lamm  &  Wies‐mann,1997)

爱情的各种形式

罗曼蒂克的爱情是有时限的强烈的情感体验。一项对200年间的相关画报、杂志的研究表明,在上述时间段中,罗曼蒂克的爱情理想在工业国家开始慢慢形成。今天,大多数人认为,这种形式的爱情是“强烈地渴望同另一个人结合在一起的状态”。(Hatfield,1988)如果这种爱情得到回应,人们就会感到满足和愉悦,如果没有回应,就会感到空虚和绝望。

罗曼蒂克的爱情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Hatfield  &  Sprecher,1986):

——认知部分  。认知部分使人全神贯注于所爱的人,并将其理想化。

——情绪部分  。情绪部分引起性激动,产生情欲吸引力和想结合的愿望。

——行为部分  。行为部分的表现是努力在时空上尽可能近地接近另一个人。

在罗曼蒂克爱情的初始阶段,人们的感情最为热烈;初恋情侣时常会感到“小鹿在心头乱撞”。信息框10.4说明,这种强烈的好感为什么会被错误地解释为越来越强烈的生理激动。在几乎所有的文化中都存在罗曼蒂克之爱,只是形式不同而已,而并不像人们原来所设想的那样,只是欧洲较晚的“发明”。比如,居住在生活方式还没有受到西方观念任何影响的地区、从事狩猎和采集的人群中也存在罗曼蒂克之爱和伴侣之爱的区别。

例子

尼萨是居住在喀拉哈里沙漠的狩猎和采集社会的游牧妇女。她能够明确区分对自己丈夫的爱和对情人的爱。她解释说:“婚姻关系是温暖的、亲切的和稳固的,另一种爱是充满激情的、令人激动的,当然,通常也是草率的、没有把握的。”一个欧洲女人同样也说过尼萨的这种关于罗曼蒂克之爱的话:“当两个人走到一起时,他们的心在燃烧,热情高涨。过一段时间热度就会冷却,一切又恢复原样。”(Shostak,1981)

进化心理学家认为,体验罗曼蒂克之爱的可能性存在于人的大脑;因此,这种爱在任何一种文化背景下都能以某种形式得到证明。威廉·扬科维克和爱德华·菲舍尔(Jankowiak  &  Fischer,1992)研究了166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类学记载并发现,至少在其中147种文化背景下存在罗曼蒂克之爱。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在其余的文化背景下没有罗曼蒂克之爱,而只是说明现有的人类学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这一点。

信息框10.5

强烈感到的肉欲激情为什么会被错误地解释为越来越强烈的激  动  ?罗马神话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人们都希望被调皮的小爱神的金箭射中。某个人一旦真的成为金箭的“牺牲品”,他就会立刻爱上他周围的一切,爱上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甚至爱上一只动物。艾伦·波谢德和伊雷娜·沃斯特认为,这个故事确实也有一定道理。为了解释这个问题,他们运用了沙赫特的情感的双因素理论。(Ber‐scheid  &  Walster,1974,1979)正如第九章已经所介绍的(见第421页及以下1页),这一理论认为,一个人的情感体验取决于他如何解释越来越激动时的心跳加速、双手发抖、脸色发红。如果他说不清原因,他就将激动直接归因于环境中任何可观察到的事物。被爱神之箭射中的人最初的反应可能就是生理上的激动。于是他就在周围环境中寻求解释。如果爱神之箭射中的是一个男人,他就会将这种无端的激动解释为对当时在场的某个女人的爱。远在罗马时代,那时还没有沙赫特的理论,罗马诗人奥维狄乌斯(公元前43年-约公元18年)就在自己的作品《爱经》中建议年轻的男子同希望爱上自己的女子一起观看角斗。用今天的眼光看,奥维狄乌斯是希望女性观众把因在男性陪伴下观看角斗而产生的激动,解释为爱情和性好感。恐怖电影、环形滑道和体育锻炼也能产生类似的效果,尤其在面对现场的倩男靓女的时候。(Foster  et  al,1998;White  &Kight,1984)多尔夫·齐尔曼称这种情况为刺激转移。(见第423页及以下1页)


插图10.11 在战争时期会发生许多引起生理激动的情况,当时在场的女兵可能会将这种情况解释为爱情。

沙赫特的理论还可为战争时期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战士突然找到爱情提供解释。莎士比亚在爱情悲剧《罗密欧和朱丽叶》中还吸纳了另外一种效应。两位恋人的父母一直试图终止他们的情侣关系。然而,因父母—子女冲突而不断引发的争吵得到了相反的结果: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浪漫爱情反而因为家庭的争吵而越来越热烈。

今天,至于仅仅以个人主义为取向的文化所理解的罗曼蒂克之爱的特征,至少有五种看法(Lantz  et  al,1975,1977;Michener  et  al,2004):

——没有事先接触,真爱从天而降;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个人可以点燃真爱之火;

——真爱没有任何障碍(“爱情最终必胜”);

——情人眼里出西施;

——应当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也就是说,在选择爱侣时,只能由爱情决定,而不能由其他(比如理性)的看法决定。

以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的罗曼蒂克之爱  。在以个人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很多人认为爱情是缔结婚姻的前提,而在以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则必须尊重家庭期望、社会责任和宗教规范。在亚洲的广大地区,在建立长期的关系之前,作为结婚的前提考虑得更多的是实际的方面,几乎不考虑个人的感受。(Dion  &  Dion,1988,1996)在将爱情被视为婚姻前提的国家,结婚——当然还有离婚——的频率较高,而出生率较低。伴侣的吸引力很重要。在以集体主义为取向的文化背景下,特别是在那些主张听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国家,是先结婚,后恋爱。(Levine  et  al,1995)

应当看到,西方主流国家的离婚率相对较高,因为——至少部分地——人们生活中的强烈的情感体验越来越重要;也就是说,伴侣们可能无法长期保持伴随罗曼蒂克之爱而来的深刻体验。(Simpson  et  al,1986)如果人们后来遇到了另一个可能重新点燃自己的罗曼蒂克的爱火的——当然只是短暂的——人,就很容易鬼迷心窍,认为现在终于又找到了“真爱”。但是,那些长期发展并保持夫妻关系的人则认为,“真”爱在于伴侣式的爱情。

伴侣式的爱情是经久不衰的好感  。罗曼蒂克之爱发生在伴侣关系的早期阶段,这时伴侣彼此之间还没有完全倾心。对对方的吸引力可能在几个月后,也许再迟一点就会消失,这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彼此适应,也许可以采取“随波逐流”的方式,因为如果在罗曼蒂克之爱的阶段生了孩子,那么,作为父母应当优先为孩子着想,不能再只考虑自己了。(Kenrick  &Trost,1987)伴侣之爱(英语:companionatelove)不仅指朋友之间彼此产生好感,也指情侣之间彼此产生好感。伴侣之爱不是体验激动,而是体验内心的感受,因为伴侣关系这时已经很稳固,通过充满信任的谈话彼此能够更好地相互认识。(见第491页)关于罗曼蒂克之爱和伴侣之爱之间的区别,在罗伯特·斯滕伯格的爱情三角形理论中还有详细的论述。


插图10.12 斯滕伯格的爱情三角形理论。根据斯滕伯格的观点,各种形式的爱情都是激情、亲密和责任三者的组合。

罗伯特·斯滕伯格的爱情三角形理论  。罗伯特·斯滕伯格根据爱情的八种不同的基本形式(他将爱情分为七种不同的形式,将第八种称为无爱)认为,所有的形式都取决于具备或缺乏三种成分。(Sternberg,1986)这三种成分由插图10.12所示的三角形的三个角表示。

因此,斯滕伯格认为,爱情不是由两个,而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他将伴侣之爱细分为亲密和责任(英语:commitment)。研究结果已经表明,这一理论非常符合人们对于爱情的普遍观念。(Aron  &  Westbay,1996;Buhl  &  Hassebrauck,1995)这三个部分是:

——激情  。如前所述,激情表示强烈的、往往是情欲的感觉和伴侣想融为一体的愿望。

——亲密  。亲密指以自我开放、共同活动为内容的部分。伊纳·格劳和马丁·库姆普夫发现,“亲密指彼此希望对方更加幸福,尊重对方,可以期望对方给予或获得社会支持以及进行信任对话。”(Grau  &  Kumpf,1993)这种关系的质量主要取决于这个部分的鲜明程度。(Hassebrauck  &Fehr,2002)

——责任  。责任(英语:commitment;相应使用的德语概念是Bindung)是指这样一种责任:即使遇到困难,“代价”增大,也要继续这种关系。夫妻关系以责任为轴心的伴侣相互关心对方的幸福,在共同生活中感到幸福,特别是在困难时期能够相互信任,彼此提供社会支持。(Sternberg  &Grajek,1984)

根据斯滕伯格的观点,爱情的三个部分虽然不是按固定不变的顺序发展的。(Sternberg,1986)但也存在这样的倾向:激情在爱情关系发展的初始阶段总是处于首位;然后是亲密,这是自我开放的结果;责任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充分发展。

各种形式的爱情是激情、亲密和责任相组合的结果  。从插图10.11可以看出,三个部分组合成七种不同形式的爱情;除了前面已经详细描述的形式(激情之爱和罗曼蒂克之爱)之外,还有以下几种形式:

——喜欢:“喜欢”是不负责任的亲密,就像在同事之间的关系中可以体验到的那样;

——痴迷之爱:痴迷之爱——比如青少年对某些歌星的喜爱——虽有激情,但没有亲密,也不负责任;

——空洞的爱:空洞的爱虽然彼此还承担责任,但已经感觉不到激情,彼此也不愿意开诚布公;仅仅出于理性的原因才勉强生活在一起的夫妇体现的就是这种形式的爱情;

——愚昧的爱:有些人“一见钟情”,虽然充满激情,也愿意承担继续发展关系的责任,但彼此之间不愿开诚布公;

——完美的爱:斯滕伯格认为,完美的爱情是爱情关系的理想,因为这种爱情将亲密、激情和责任融为一体。囊括爱情关系的三个成分的伴侣,就很有希望长期保持夫妻关系。


插图10.13 两个人的社会关系,只有在双方彼此互有好感、进行坦诚的交谈,彼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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