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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再次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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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心地投入第二部作品的创作,这样哪怕第一部作品多次被拒绝,你也不至于那么痛苦。

这是第十四章的结尾,此后一章的主题自然是完成处女作之后如何开始第二部小说的创作。

这一版,中间多出了三个有关独立出版的章节。现在该继续这个话题了,不过在此之前我先要与你们分享一个数据,这个数据可能是多年前我和一位主流音响出版商的组稿编辑共进晚餐时听说的。“我了解到,”他说,“在所有成功出版处女作的创作者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没有出版第二部作品。”

“这,”我回答道,“真是我多年来听到的最振奋人心的消息。要是能把这个比例再提高一点,我们就有炫耀的资本了。”

他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我是在开玩笑。

以下就是我有关这个话题的看法……

如果处女作打印稿不到十分钟就被热情的出版社相中,开始第二部作品的创作自然不难。然而,这种情况毕竟不常发生。正如我之前所提到的,大部分创作者的处女作都注定卖不出去。但很多人很快就能通过第二部作品在商业上取得成功——而完成第二部作品的创作是这一切的前提。

你的处女作完全有可能得到出版,切勿盲目悲观。但它有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得到出版商的青睐,被列入出版计划。为了尽快度过并充分利用这段难熬的时光,赶紧开始第二部作品的创作吧。

不说其他,开始第二部作品的创作至少可以帮助你应对完成小说之后的那种空虚和忧郁。

不少创作者会在作品完成之后感到心情低落——因为害怕一语成谶,我其实对要不要讨论这个问题心存疑虑。

我不希望刚刚完成作品的你明明心情正好,却为了模仿职业作家而刻意闷闷不乐地缩在墙角。我们作家总觉得自己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因此,知道世上并非只有你一个人会在完成作品之后感到心情抑郁,兴许能让你感到一丝安慰。

很多作家都有类似的经历,其他领域的创作者也不能幸免。这种“完稿抑郁症”在结束各类长期创作之后都经常出现。它明显与“产后忧郁症”有几分相似,很多刚生完孩子的母亲都会感到极度空虚和迷茫。整整九个月,肚子里孕育的小生命是她们生活的绝对重心。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平安降生。如今,孩子已经生出来了,卸下重担的母亲们该何去何从呢?

确实差不多吧?

作家其实还要更惨一点。新妈妈们所面对的至少是一个可爱的孩子,即便换尿布无聊至极,与孩子朝夕相处总还是有些满足感的。而且,不说其他,每个看到孩子的人都会对宝宝赞赏有加。哪怕孩子长得像猴子一样,也不会有人递给他香蕉的。所有人都会夸孩子长得可爱。

同情同情可怜的小说家吧。没有人会带着发声玩具或可爱的毛绒动物来“看望”他的作品。迫于友情的压力,他的朋友会阅读他的作品,但他们的溢美之词更似奉承,不能当真。与此同时,代理商和编辑有可能毫不留情地拒绝他的作品。“尽管并非一无是处,您的作品不符合我们近期的出版需求。”拒绝归拒绝,安慰奖还是要发的。

我的书不够优秀——创作者由此得出结论——因此,我也不够优秀。我失败了,因此一生都会沦为失败者,真应该一枪爆了我那不争气的大脑。然而,要死要活说起来简单,其实我根本没这胆量,真是废柴到家了。要么就借酒消愁吧,或者去吃虫子,还可以投入观看日间电视节目的事业。

质疑这种观点的逻辑没有意义。这一切与逻辑没有关系。即便作品卖座,创作者依然可能陷入“完稿抑郁症”之中,若是一不小心写出了畅销作品,内心更是会焦虑至极。

这很奇怪吗?创作者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作品很畅销。太好了!但是等等,我这种废材怎么可能写出卖座的小说呢?纸包不住火,一旦真相暴露,我要怎么办呀?而且,写得好或是不好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作品了。恐怕连保持一半的水准都做不到吧。这么一想,我大概永远不会再有新作品了,还纠结什么好坏呢?把打字机扔出去吧。我也跟着跳出去好了。我……

你应该明白了吧。

真有这种事吗?有的。我写过的小说数不胜数,然而时至今日,完成新作品时,我还是会因为以上提到的种种原因而感到失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患上了“完稿抑郁症”。问题的症结找到了,情况似乎应该有所好转。然而,这种好转只是暂时的,多半持续不了多久。

过去,作品一旦完成,我就会投入酒精的怀抱。写作过程中,我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现在作品终于完成了,喝点酒轻松一下吧。然而,酒后舒畅的心情多半是一种假象,想要通过喝酒减压是不现实的。这之后,若是不幸遭遇“完稿抑郁症”,酒精又会成为对抗抑郁的“良方”。

这绝非明智之举。在医学上,酒精是一种致抑郁物质,心情低落的创作者喝酒,无异于火上浇油。借酒浇愁往往不但无法改善心情,还会导致抑郁加重。为庆祝小说完成小酌几杯无伤大雅,但把酒精当作解药则可能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我已经戒酒了,这很有效。另外,现在的我写作时心态平和,作品完成之后不会出现巨大的心理落差,“完稿抑郁症”因此得以缓解。与过去相比,我放慢了写作节奏,每天稳扎稳打地完成五页草稿。这样不紧不慢地完成作品,似乎也能平复焦虑。

如今,完成一部作品之后,我会好好犒劳自己。连续几周放下工作好好休息。我会阅读小说——写书的时候往往没时间看书。会走很远去散步,为开始新一轮创作充电。我会给自己买礼物。如果经济状况允许的话,还会出门旅行一周。

在这期间,我小心地呵护我脆弱的心灵。不因为被玛丽·泰勒·摩尔秀(Mary  Tyler  Moore)的重播感动到热泪盈眶而大惊小怪,努力坚持健康饮食、体育锻炼和作息规律。有时,我甚至会尝试禁食几天。

不久,我身体里的作家血液就会开始觉醒。大脑会开始产生灵感,探索不同的可能性,像东织西补的贤惠妻子一样编织情节的片段。至此,如果继续用夫妻的比喻来形容的话,我不得不接受蜜月已经结束的事实。是时候开始创作新作品了。

从流程上说,第二次创作和第一次没什么区别——孕育灵感,将其转化为情节,根据自己的喜好撰写提纲或直接开始动笔,一天一天坚持创作直到完成全书。在某种意义上,每次创作都是第一次——因为你创作的是全新的作品。第二次创作会比第一次顺利得多,你在技术上的娴熟程度应该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一部小说。听好了,写作绝不会这么轻松,哪怕著作等身的作家也是一样。

第二部作品和第一部在类型上需要保持一致吗?完成并提交《特里福连楼》之后,在温波尔女士看稿子期间开始第二部哥特小说的创作是明智之举吗?

这完全取决于你。你的潜意识可能会替你做这个决定。处女作完成之后,女同性恋这个主题被我冷落了多年——不是因为我不想创作这方面的作品,而是因为我的大脑根本不产生这方面的灵感。当时的我年轻又无知,不但没有敲敲自己的木鱼脑袋,还得出了这个主题已经挖掘到位的结论,随即开始涉足新的领域——不过,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很可能是正确的决定。

《特里福连楼》也许是你在哥特小说领域的终极作品。或许你就是想写点别的试试;创作处女作的过程尽管有趣却更像是热身运动,帮助你为创作更有野心、更具艺术价值的作品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你也有可能就此找到你的使命,脑中满是同类型新作品的灵感——而且,这一次你会写得更好。

请记住这是你的决定,但不是一锤子买卖。你可以利用创作第二部作品的机会探索不同的领域,日后再回归哥特小说。另一方面,即便再创作一部哥特小说,你也不至于被永远贴上哥特小说家的标签。第二部作品只是一部作品,不至于对你的事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哪怕你真的又写了一部哥特小说,主人公应该也不会再是《特里福连楼》中的年轻寡妇。哥特小说一般不会形成系列。一部作品结尾时,女主角一般就已经房子丈夫双丰收了。

不过,系列人物的概念在其他类别的小说中经常出现——首推悬疑小说,还有西部小说和科幻小说。

多年来我总共创作了三个系列角色——埃文·谭纳、马修·斯卡德和伯尼·罗登拔。我显然喜欢这种创作模式,用几部作品塑造一个人物,通过与人物一同展开一段又一段的历险,不断加深对他的了解。一旦遇到真正吸引我的人物,我是不会轻易放手的。

第二部作品要延用处女作中出现的人物吗?这还是取决于你。如果第一部作品的主人公在你脑中挥之不去,让你产生了再以他为中心创作一部作品的冲动,那就放手去写吧。记住,即便在第二部作品中启用了新人物,未来还是可以随时以老人物为主人公创作新作品。改变节奏调整一下状态也是可以的。

如果真的开始系列作品的创作,你一定要注意,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读者读过此前的作品。你的第二部小说——事实上,系列作品中的每一部——都应该是可以独立阅读的作品。你创作的是以同样的人物为主人公的一部新作,而不是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没有读过前作的读者应该也能毫无障碍地阅读第二部作品。

同时,第二部作品又不能和前一部重复太多,否则读过前作的人会感到无聊。不过不用太过担心。据我观察,喜欢系列作品的读者并不介意读到一些已知信息。这种熟悉感并不令人反感,遇到为新读者加入的人物简介时,老读者反而会倍感亲切。

创作系列小说时,保证前后一致非常重要。在这方面,喜欢系列作品的读者对作家要求非常严格。记住主人公有一双蓝眼睛应该不成问题,但他女友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呢?我之前是在什么地方提到斯卡德孩子的名字和年纪的?

阿瑟·马林(Arthur  Maling)在这方面吃过不小的苦头,他的经历很好地展示了系列小说创作的复杂性:普莱斯、波特和佩塔克(The  Price,  Potter  and  Petacque)系列给我带来了相当严重的问题。这一系列中反复出现的人物很多,大小角色足有十几个——包括布鲁克·波特(Brock  Potter)及普莱斯、波特和佩塔克公司的全部员工,我费了很大力气才理清每个人的眼睛颜色、孩子年龄等相关信息。我的朋友,同是悬疑小说作家的詹姆斯·麦克卢尔(James  McClure)帮我制作了一张图表,上面有这一系列所有的人物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对我很有帮助;但我还是常常忘记把相关的零碎信息补充进去,结果,为了查询我一年、两年甚至四年前对某个角色的一句形容,我常常要翻阅好几本已经出版的作品或几百页已经完成的手稿。

系列作品容易缺乏新意,不过第二部作品一般还不至于。创作系列小说的作家多半迟早会遇到这个问题。多萝西·塞耶斯(Dorothy  Sayers)曾向阿加莎·克里斯蒂抱怨,一直写彼得·温西勋爵(Lord  Peter  Wimsey)的故事令她疲惫不堪;克莉丝蒂也承认自己有过杀死赫尔克里·波洛的渴望,她在最后一部“波洛”小说中将这个做法付诸实践,不过,这部四十年代创作的作品直到作者去世后才得以发表。

我之所以终止了谭纳系列的创作,不是因为厌倦了同样的角色,而是因为这一系列的作品愈发雷同。在我看来,谭纳总是造访类似的地方,与类似的人物相遇,进行类似的对话,面对同样的事件。我逐渐意识到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与读者相比,我对这种雷同更加敏感,他们花几个小时读完的作品是我花好几个月才写出来的。另外,读者其实是欢迎系列作品有一定相似性的——如果他们不喜欢第一部作品的模式,就不会购买第二本、第三本甚至第四本了。

处女作中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不一定要出现在第二部作品当中。关于是否创作系列小说,不同的作家也有不同的偏好。有些作家会迫于前作成功的压力撰写续集。此类事情由来已久,莎士比亚就曾经因为伊丽莎白女王想要再看一部以法斯塔夫(Falstaff)为主人公的戏剧而创作了《温莎的风流娘儿们》(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不过,在目前的阶段,你应该还不会遇到迫于皇室压力创作续集的情况。现在的你有一部已经完成但尚未发表的作品,完全可以自由选择。

啊,系列小说。让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与小说和作家无关,是一个有关大象的故事。

两个熟人在街头相遇。“我正要找你呢,”维吉尔(Virgil)说道,“我在卖东西,这商品特别适合你。”

“真的吗?”贺拉斯(Horace)回答道,“你在卖什么?”

“一头大象。”

“一头大象?你想卖给我一头大象?你是不是疯了?我住在比特金大道(Pitkin  Avenue)上的两居室公寓里,连个后院都没有。我要在哪里养大象呢?我喂它吃什么好呢?怎么打扫呢?维吉尔,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想要一头大象?”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维吉尔说道,“真不好意思。事实上,我有两只大象,两只一起买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折。”

“啊,”贺拉斯回答道,“这还差不多。”

这种事在我们这行经常发生。代理人把小说提交给出版社之后,可能会得到这样的反馈:“我很喜欢这部作品。不过,在把它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之前,我想确认一下你的客户有没有把这部作品发展成一个系列的计划。如果这是一个系列的第一部的话,我们会更加感兴趣一些……”

一只大象?不考虑。两只?让我想想……

在类型小说界,一直以来系列都非常受读者和出版社欢迎,现在更是如此。

对于读者来说,系列作品降低了阅读的不确定性[“以司法鉴定图书管理员西沃恩·格朗克沃斯基(Siobhan  Gronkowski)为主角的两部作品我都挺喜欢的,第三部应该也不错吧。”],让他们有机会和老朋友叙叙旧[“我其实根本不在乎格朗克沃斯基有没有找到那本超期的图书。偷听她和伊拉斯谟·迪克托米(Erasmus  Dichotomy)的对话最有意思,两人的关系如果有什么发展的话,我一定不能错过。”]。
出版社看中的是系列作品自带的读者基础。说服读者尝试阅读陌生的作品是非常困难的。“换汤不换药”的系列作品却比较容易被读者接受。因此,对于各方来说,出版系列作品可谓重温旧梦,皆大欢喜。

有必要指出的是,有些类型更适合系列小说的形式。比如说,和传统浪漫爱情小说相比,传统西部小说就更依赖系列作品:策马在夕阳下飞奔的瘦削牛仔可以在地平线那头的下一座城镇经历全新的冒险,在最后一章找到真爱的年轻女子则很难在续集中移情于另外一位英俊小伙。

电子书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系列作品的阅读、创作、出版都起到了促进作用。系列作品适合刷文式的连续阅读(binge  reading),电子书和在线图书销售平台让读者可以手不释卷,一本接一本地读下去。尽管大众平装本几乎已经从实体书店消失,但读者可以在线上书店买到几乎任何一部在售或者已经绝版的作品,而且几天就可以送到家。

处女作完成之后,直接创作续集的四个理由:

解决了接下来我该写什么这个问题。

系列作品更容易吸引到出版社和读者的注意。

你舍不得自己精心塑造的人物,想知道他们后来又经历了什么。

你知道自己有能力以同样的人物为中心进行创作,有再写一部的自信。



处女作完成之后,不应该直接创作续集的四个理由:

你才刚刚开始创作。这么快就开始重复自己,作为创作者的你要如何成长呢?

创作处女作时,你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但它无论如何也无法和第一部形成系列。如果你真的想要围绕这个想法创作新作品,为何要放弃呢?

你的主人公在前一部作品的最后一章不幸去世。当然你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让他起死回生,但从艺术价值的角度考量,死亡确实是最好的结局。而且,说实话,老是写这个人已经让你心生厌倦。真的还要给他做心肺复苏吗?

你创作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满足出版社和读者低层次的需求吗?还是为了开阔眼界、享受创作呢?



我有点迷茫。

这是难免的。不过记住这是你的决定,毕竟人各有志且冷暖自知。每个人面对的情况和过去的经历都不同。终极建议还是做你想做的事。

第一次见到苏·格拉夫顿(Sue  Grafton)时,她刚刚出版了金赛·米尔霍恩(Kinsey  Millhone)系列的第二部小说《B字强盗》(B  is  for  Burglar),那时,她已经把未来的创作都计划好了。她会根据字母表从A一直写到Z,创作二十六部小说。然后结束这个系列。

当时的我十分震惊。对于遥远的未来,她为何没有一丝疑虑?她怎么知道自己想要并且能够继续创作米尔霍恩系列呢?

但她做到了。截至我上一次关注她,她已经完成了二十四部作品,不过最新一卷的书名《X》有些打破传统。[不是《X字木琴》(X  for  Xylophone)、《X光》(Xray)或者《X级》(X-rated)。就是一个光溜溜的X。别纠结了。]

这一系列作品商业表现良好,不过这并不是最重要的,从一开始苏就不是特别在意商业利益。在艺术价值上,这一系列也可圈可点。而苏似乎从一开始就对这一切充满信心。

在唐纳德·E.  韦斯特拉克第一部以强盗帕克为主人公的作品中,这位反英雄(antihero)在故事结尾时去世了。口袋图书(Pocket  Books)的编辑巴克林·穆恩(Bucklin  Moon)打电话问他:能不能别把帕克写死,然后再写两部以他为主角的小说?

“那家伙身体好着呢,”唐纳德回答道,“这会儿,他的身体正在逐渐恢复呢。”最终,帕克挺过来了,此后唐纳德又围绕他创作了十几部小说。不少人认为这一系列是他最优秀的作品。

技艺娴熟的创作者可能会有机会参与一类我们尚未讨论过的作品的创作——如衍生作品(tie-ins)、影视作品改编小说(novelizations)或撰写他人系列的一部分。

我之前没有谈到此类作品,是因为此类项目一般由出版社招募写手,尚无已出版作品的新人作家几乎没有入围的可能。不过,一旦你和你的作品为出版社所熟悉,或者有代理人牵线搭桥,你就有可能接到此类工作。

创作这种作品较为无趣。你无法充分发挥创造力,也得不到丰厚的报酬。别指望凭借将《脱线家族》(Brady  Bunch)改编成小说大赚特赚。把二流电影改编成三流小说不会让你成为家喻户晓的小说家。作为用集体笔名尼克·卡特(Nick  Carter)写作的五十名创作者之一,恐怕你也收获不了太多的成就感。

不过,能通过撰写小说获取收入就已经很不错了。无论最终作品质量如何,创作过程都可以磨炼你的技艺。当然,到了某个特定的阶段,你就应该开始拒绝接受此类工作,专心创作自己的作品,不过,还是等到真正过了河再思考拆桥的事吧。

衍生作品是以现成人物为主人公的小说。情节一般由你独立设计,但出版社以及电视台说不定也会提出添加内容的建议——这种建议多半没什么价值。

我的第一部侦探小说就是这样创作的。贝尔蒙特图书(Belmont  Books)计划出版一套以雷·米兰德(Ray  Milland)主演的电视剧《马卡姆》(Markham)为基础的系列小说。结果,我为此创作的作品相当不错,我的代理人也同意把它作为衍生作品出版太浪费了。因此,他找到了金牌出版社的诺克斯·伯格。伯格看中了这部作品,我则随即对作品进行了修改,把罗伊·马卡姆(Roy  Markham)改成爱德·伦敦,对人物进行了一些调整。之后,我又重新创作了一部以马卡姆为主人公的小说,最终由贝尔蒙特图书出版。

将影视作品改编成小说相对容易,情节都是现成的,只不过分成了一个个场景。你的工作就是把电影剧本改编成小说。一般来说这都是一项比较机械的工作,因此很多有经验的读者都会避免阅读任何有剧本改编标识的作品。此类作品一般都非常死板。

不幸的是,此类读物颇有销路的事实恰恰说明了读者对这方面缺乏了解,或者对作品质量不太敏感。

有些创作者特别擅长影视剧改编作品。能够长期稳定地完成影视剧改编的专业人士可以通过这项业务获得不菲的收入。有些创作者还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例如,能够完成优质改编作品的雷奥诺拉·弗莱舍(Leonore  Fleischer)就可以以此为筹码,要求出版社提高预付金和版税率。

衍生作品和影视作品改编本质上都是改编:正如剧作家经常忙着把小说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本,小说家偶尔也需要把电影和电视剧改编成小说。这类机会多是代理人介绍的。

你或许认为,创作这种程式化的作品吃力不讨好,不值得投入时间和创意;但这也可能是一个引人入胜、充满挑战的过程,让你得以一边养家糊口一边磨炼技艺。

优秀的小说家、电视编剧兼创剧人(Show  Runner)李·戈德堡就凭借电视剧《神探阿蒙》(Monk)的衍生作品赚得盆满钵满。

撰写他人系列作品中的一部分就是字面的含义。很多人在刚刚开始写作时,都当过几年尼克·卡特。同样,此类作品吃力不讨好,报酬也差强人意,但这也是一种一边养家糊口一边磨炼技艺的方式,对于创作者来说,不算特别糟糕。

图像小说(graphic  novel),也就是书籍形式的漫画,近年来逐渐成为虚构作品中的一个门类。要创作此类作品,插画师和撰写对话及叙述文字的作家一样不可或缺,杜安·斯威尔齐因斯基(Duane  Swierczynski)和格雷·格鲁卡(Greg  Rucka)在文字小说和图像小说界都很活跃。

在改编方面,将小说改编为图像小说较为普遍——但情况也许会发生改变,给新人作家更多的练笔机会。

大部分似乎永不完结的西部或者男性冒险小说系列——《毁灭者》(The  Destroyer)系列、《行刑者》(The  Executioner)系列、《朗嘉姆》(Longarm)系列等等,都是由一位作者创始的。创作若干本之后,他会逐渐心生厌倦,开始雇佣代笔人继续系列作品的创作。如果最初的构思来自项目人,这个系列就没有初始创作人,项目人会起一个笔名,从一开始就把代笔人创作。无论哪种模式,代笔人都只能获得一次性的劳务酬金。

一个新现象提升了这种代笔工作的地位和经济回报。这种变化是市场条件导致的,出版商对品牌的重视是其重要成因之一。一位畅销作家就是一个强大的品牌,多年来,出版界都想当然地认为,如果是同一个作家的作品,市场每年最多消化一部,直到最近,他们才意识到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真正喜欢某位作者的读者,只要有新作,就一定会买。

因此,有些作者为了赶写作进度也会请人代笔。

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并发展了一段时间了。新发现的已去世作者手稿、根据“作者留下的大量笔记和情节提纲”撰写的作品——这些图书打着各种各样的名头,暗示作品由大牌作家亲自创作或是他去世前想要完成的作品,千方百计地往大师身上靠。

与过去不同的是,以前默默无闻的代笔的地位有了显著提升,不仅可以以联合作者的身份署名,还能收获丰厚的报酬。“詹姆斯·大人物和‘安德鲁·新人’著”署名会这样写,大人物的名字字号可能更大,书封后勒口上可能也只有他的照片,但你还想怎么样呢?更重要的是,“安德鲁·新人”会一次性获得一笔劳务报酬。有时能达到六位数,这可比为唐·彭德尔顿(Don  Pendleton)代笔《行刑者》系列要赚钱多了,不过这是一次性买断的报酬,国内外的版税以及电视、电影、有声读物以及周边T恤的收入都属于大人物。

有时,大人物会亲自创作一个系列中的一两部作品,与此同时对联合作者的大纲进行审读,并提出修改建议。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和他的联合作者合作,每年推出的作品比很多人每年阅读的书都要多,据说他会为联合创作者提供长达六十到八十页的详细章节提纲;和他合作的联合创作者往往从中受益良多。

想接到这样的工作并不容易。对于刚入行的新人来说还是有一定门槛的,不少有署名权的联合作者都是出版过很多自己的作品之后,才有机会与大家合作。不过机会确实存在,短期之内也不会突然消失。出版一两部小说之后,若是有天时地利人和,你说不定能接到这样的工作。

一直创作此类作品确实令人沮丧,但一部作品不至于决定你事业的走向。至于底线在哪里,就要由你自己决定了。

如果你感觉这一切即将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完全可以选择提前离开。

无论什么类型,开始创作第二部小说都是完成处女作之后的最佳选择。第一次创作一定令你获益良多,这一次也不例外。你会发现自己能力上的提升。这也是对抗完稿综合征的最佳方法。一旦完成,你就有了两部随时可以上市的手稿。尽管这有可能带来两次被拒绝的经历,但也将作品被接受的概率提升了一倍。

最后,创作第二部小说还有一个理由。如果不写,评论家要怎么抱怨它是狗尾续貂之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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