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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个人出版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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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自行出版作品并不是一个新现象。不少著名作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不过有些不诚实的网站擅自扩大了这份名单。早年,史蒂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自己出版《街头女郎玛吉》(Maggie:  A  Girl  of  the  Streets)的时候,个人出版的操作是这样的:他找到一家印刷厂,付钱请他们印刷这部小说,然后说服书店在书架上给它留一个位置。我认为《街头女郎玛吉》并没有给克莱恩带来真正可观的收入,但却让他得到了关注,后来他的后续作品被商业出版社相中并出版,其中包括那部家喻户晓的杰作《红色英勇勋章》(The  Red  Badge  of  Courage)。

(“围绕你熟悉的主题创作”,还记得这一点吗?克莱恩从来没有上过战场,却完成了一部一个世纪之后仍然逼真可信的优秀战争小说。不过这不是我们现在讨论的话题……)

和委托出版社自费出版作品相比,个人出版是更好的选择,正如前一章所描述的,这种模式更符合很多创作者的创作目的和个人条件。如果是一部针对少数读者的个人回忆录或家族史,个人出版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在诗歌领域,只有少数拥有大量读者或一定文学地位的人可以得到商业或学术出版社的垂青,对于大部分诗人来说,个人出版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多半也是唯一的选择。

个人出版能赚钱吗?恐怕不能。然而,看到自己的作品变成铅字,创作者都会感到极大的满足,而且,这么做也不需要花太多钱。祖父可以把自己出版的作品传给孙子,他相信自己写下的文字在遥远的未来会被现在尚未出生的后裔们读到。选择个人出版的诗人将会拥有一部已出版作品,这将是他未来的学术资本;他也可以在朗诵会或其他公共活动上销售这部作品。

我曾于一九八六年出版过一部自己的作品。这部名为《为人生写作》(Write  For  Your  Life)的作品不是小说,而是写给创作者的。此前我已经出版过两部类似的作品——《布洛克的小说学堂》(Telling  Lies  for  Fun  &  Profit)以及《小说的八百万种写法》的第一版,如果想的话,我应该可以找到愿意出版《为人生写作》的商业出版社。

但我并未与任何出版社接洽。我一直想要尝试出版自己的作品,而这本书正是理想的选择。当时,我和妻子连续几年在全国各地举行与创作者互动的写作研讨会——不出你所料,这一系列研讨会的名字就是“为人生写作”——我希望把研讨会的主要内容整理成书,供无法亲身前来参加的创作者们参考。

直销自然成了最合适的方法——可以在研讨会上销售,或者针对研讨会的潜在受众做做广告。这部作品无法成为书店里的抢手货,但应该很适合以这种形式发行。

另外,时间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个研讨会最多只会再办一年,我希望趁热打铁。如果将《为人生写作》委托给商业出版社,至少一年之后才能上市销售。我并不想等那么久。

我四处打听,发现一些白天负责图书制作的出版社员工晚上也会接一些私活。我找到了这样一个人,支付一小笔费用之后,他会全程为这部作品的制作保驾护航。我是最终的决策者,但他会为我提供做决定所必需的背景信息,也承担了大部分的实质性工作。很快,五千册新书出现在了我的储藏室里,我随即开始售卖,当年就基本卖光了。

最终,尽管利润十分微薄,我们还是实现了盈利。然而,我们为了这部作品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花费了很多精力,有一段时间我的家里到处都是明黄色的《为人生写作》。我从未后悔过这次尝试,但也决不愿意再经历一次。不会再这样出版写给创作者的书,更不会这样出版小说。

当时的我信念坚定。

二〇一一年,我发表了一篇以个人出版,尤其是电子书个人出版为主题的博客文章[文章的标题是《向约翰·洛克脱帽,对拉塞尔·布拉克眨眼》(A  Tip  of  the  Hat  to  John  Locke,  and  a  Wink  to  Russell  Blake),我没有把它附在这里,但这篇文章可以在网上找到,访问lawrenceblock并进行搜索就可以了]。

尽管我的博客一向没有多少读者,估计以后也不会有,但这篇文章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截至我最近一次查看时,此文已经收获了一百二十七条评论,其中不少和文章本身一样有趣。以下是我最喜欢的几条:

……你的作品《为人生写作》成就了我的写作事业。当我创作的浪漫爱情喜剧作品被NY以不适合他们对市场的评估而拒绝时,我把你的书重读了一遍——尽管多年前这本书的封面已经被我当时刚养的狗啃烂了。我立下誓言,并以此为动力坚持了下来,从未对自己的作品失去信念。

最终,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kindle电子书的发明,我终于可以小试牛刀了。你猜怎么着?我是对的。如今我已经以电子书的形式出版了四部浪漫爱情喜剧小说。这些作品在四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卖出了八万多册。这和约翰·洛克作品的销量比起来不过九牛一毛,但作品能得到读者的欣赏让我倍感满足、十分幸福。

我不怎么上脸书和推特,但每天都会写博客……

是的,你没有看错。琼·里夫斯(Joan  Reeves)四个月之内卖出了八万本电子书,多年来她一直四处推销这些作品却屡屡受挫。我刚刚在亚马逊网站上搜索了一下,目前她共有十五本浪漫爱情喜剧小说在售,大多数的价格是三点九九美元。我不知道现在她是否还坚持写作,以及她的作品销量如何,这些都无关紧要。她是一位不愿放弃的女作家,电子书和个人出版时代的到来,改变了她的命运。

这篇博客文章发布之后不久,我整理了一下我以侦探马修·斯卡德为主人公写的中短篇小说。一共有十篇,如果再写一篇的话,足够凑成一本书了。

我立刻意识到我想要自己出版这部作品。其实,我应该可以说服某家经常合作的出版社接受这部作品,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不会重视。大家都不看好这部作品的商业前景,即便通过出版社发表了,也不会得到大力支持。

长话短说,我完成了第十一篇短篇小说。我的朋友布赖恩·科佩尔曼(Brian  Koppelman)——一位斯卡德系列的忠实粉丝——主动撰写了序言。我找到了一家专门制作电子书和按需印刷平装书的公司,他们与创作者之间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因此这部作品的收益将全部为我所有。

这一次我没有拿到出版社支付的预付金,而是签了几张支票,花掉了好几千美元。我算了算账,发现哪怕销售成绩一般,回本也并不困难。

这是一次很棒的经历。很快这部作品的电子版就在Kindle、Nook、Kobo和苹果等各大平台开始销售,不久之后,贸易平装本也登上了亚马逊和巴诺书店(Barnes  &  Noble)的在线平台。这部作品并没有让我成为富翁,但四年来《良夜妙乐》(The  Night  and  the  Music)的电子版和平装版从未滞销过,每个月都能给我带来额外的收入,状态相当稳定。

如果交给商业出版社发表,这部作品很快就会被降价处理。但与此同时,出版社一定会像藤壶紧贴岩石一样,将这部作品的版权牢牢地攥在手上,另外还要将电子书销售额的四分之三收入囊中,直至天荒地老。

让这种亏本买卖见鬼去吧。

所以现在的你倾向于选择个人出版,对吗?

不对。《良夜妙乐》之后我自己出版过几部作品,也通过商业出版社发表过作品。我还几次混合两种模式,将纸质书的出版交给出版社,自己则保留电子书(偶尔还有平装本)的版权。

我对个人出版的最大胆尝试是在两年之前,当时我完成了《数汤匙的贼》——停滞多年的伯尼·罗登拔系列的一部全新作品。我清楚自己可以从传统出版社那里拿到丰厚的预付款,但亲手出版这部作品是我创作它的主要动机之一,我感到自己有权实现这个心愿。

最终我以三种形式出版了这部作品——电子书、平装本和奢华的皮面精装收藏版。三个版本都成功赢利,销量还在不断上升,但是老实说,这一次尝试的结果是喜忧参半的。

这么做的弊端是:除了专门售卖悬疑读物的店铺,这本书无缘进入实体书店。而且,除了网络媒体和博客圈之外,这部作品没有得到任何评论。[出版一年之后,地下出版社(Subterranean  Press)的比尔·谢弗(Bill  Schafer)以图书馆为主要销售对象推出了这部作品的精装普及版,这个版本得到了《出版者周刊》(Publishers  Weekly)的评论,一时非常畅销。]

赶紧把话说清楚。个人出版到底是不是一笔划算买卖?

难说,我相信这部作品可以为我带来丰厚的预付款,哪怕最终的利润不足以让我获得抽成版税,预付款的收入还是十分可观的。我相信短期内个人出版的收入不会超过预付款,但这部作品的后续销量相当稳定,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个人出版的经济效益更高。

这也许只是你的一厢情愿,不是吗?

你说得很有道理。

还有一个问题。自己出版这部作品之后,你是否备感欣慰呢?下一次还会这么做吗?

这是两个问题。我的答案分别是“是”和“不会”。是的,我很高兴自己出版了《数汤匙的贼》。但是,如果再有新的伯尼系列作品(也包括马修·斯卡德系列、凯勒系列以及任何可能引起商业出版社的兴趣并为我挣得一大笔预付款的一线作品),我应该不会再选择个人出版了。

但是别忘了,我已经尝试过一次了。和伟大的梅·蕙丝(Mae  West)一样,两害相权时,我总是选择没试过的那个。

通过讲述我在个人出版方面的经验,我希望展示这种方式也适用于已经成名的创作者。我在这个圈子里已经摸爬滚打了半个世纪,因此完全无须自己出版自己的作品,有些读者会认为像我这样的老手在这个新领域里有天生的优势。

“你有很多已经出版的作品和一大批忠实读者,”一位老兄曾在给我的信中写道,“你的作品无论是自己出版还是交给阿尔弗雷德·诺夫(Alfred  Knopf),都会吸引粉丝和忠实读者。但是作为无名小卒,如果没有大出版社的支持,要怎么卖出作品呢?”

我明白这种逻辑。然而事实上,新人作家是个人出版领域最为活跃的群体。

确实,很多经验丰富的作家开始进入这个新领域。不少表现一直相当稳定的职业作家因为作品销量一直不温不火,逐渐无法满足越来越商业化的出版行业的需要;他们多年来一直在创作销量稳定的作品,最终却被出版社抛弃,被逼上个人出版的道路。另外一部分依然被出版社所看好的创作者受够了这个行业的运作模式,不愿将自己作品电子版创造的大部分利润拱手让人。

不过大多数作家还是选择了继续和商业出版社合作。这并不难理解。他们可以获得丰厚的预付款。出版社会请他们去高级餐厅吃午餐。有一整个团队围着他转——策划编辑、文字编辑、宣传专员、市场专员等等。独立书店和连锁书店都会大量购进他的作品,而且还放在橱窗里展示。

要放弃这些并不容易,因此大多数作家选择继续这种合作模式并不出人意料。

然而你,亲爱的读者,暂时还不具备这种令人羡慕的地位。你完成了自己的处女作,大家连谁是亚当谁是你都分不清(除了部分知道你有肚脐而亚当没有的人)。

假设你给温波尔女士和她的同事写了征询信,并把手稿提交给了她和另外五位同意审稿的编辑。现在,三个月过去了,其中三人已经告知你这部作品与他们的需求不符。

另外三位还没有回复,因此你再次给他们发送邮件,随后你得知编辑D已经为了陪伴家人离开了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对你的手稿一无所知。编辑E沉默了两个星期,然后发来邮件告诉你他尚未开始阅读《树木如是》(So  Grows  the  Tree),一旦读完会再和你联系。然而他邮件里的一些细节令你深感不安:第一,他把你的名字拼错了;第二,你作品的标题是《僵尸复兴》(Once  More  With  Zombies)。

编辑F则一直杳无音信。

你可以继续努力。你一定读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一部手稿被二十、三十甚至五十家出版社连续拒绝,被第五十一家出版社接受并出版之后,连续一年半在畅销排行榜上占据一席之地。这种事确实不经常发生,但谁说就一定不会发生在你身上呢?

你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对吗?你也相信一部优秀的作品最终一定能得到出版社的赏识。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你越来越感觉自己像是得了阑尾炎的基督科学教教徒。你并未失去对作品以及现行出版体制的信念,但也许是时候去看看病了。

为何自己出版自己的作品:

1.你的作品将得到出版。

这是显而易见的,不是吗?这基本上就是一句废话。一旦选择自己出版,你的作品当然会得到出版。

不过,无论是否显而易见,其实从开始写作的那一刻起,你就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奋斗。让作品被印刷成书是支撑你从第一页写到最后一页的动力。然而现在,这个目标似乎无法通过常规渠道实现了。你开始对作品的质量产生怀疑,开始考虑要不要再写一部。也许你确实应该再写一部,但面对像尸体一样摊在你桌上的处女作,你又能有多少激情再次开始创作呢?

先给处女作找到合适的归宿,第二部作品创作起来也会更加轻松,不是吗?就算相关费用是你承担的,这一点依然成立。

2.节约时间。

传统的出版流程非常漫长。哪怕只联络了一家出版社,你的作品就被接受了,距离其正式上市销售至少还有一到两年的时间。

自己出版要便捷得多。只需要几周的时间,你的作品就可以转化为电子书并开始销售。再过几周,按需印刷的平装本即可出炉。你的作品经个人出版很快就可以到达读者手中,或者进入他们的kindle中。

3.收入到账快。

三月底你就能收到一月作品销售给你带来的全部收入。三十天之后,再结算二月的收入。依此类推——每个月销售你作品的平台都会与你进行结算,一般钱会直接打入你的银行账户。

而商业出版社一般一年结算两次:四月结算去年七到十二月的收入,十月结算上半年的收入。

4.收益更高。

简单地计算一下:你作品的kindle版售价为九点九九美元。如有读者购买,亚马逊会收到九点九九美元,并向你支付其中的百分之七十。你的净收入是六点九九美元。

出版社对你作品的定价也是九点九九美元。如有读者购买,亚马逊收到钱之后会将其中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给出版社,也就是六点九九美元。然而,按照合同规定,出版社只向你支付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一点七五美元。

5.设计、市场推广和价格由你全权决定。

商业出版社可以请到优秀的艺术家和图书设计师,因此你的作品会非常体面。出版社旗下的营销和公关部门会制定宣传计划,不遗余力地提升作品销量。他们还会为你的作品确定能够收益最大化的价格。

别这么肯定。

也许你的作品只是出版社当月计划出版的图书之一,如果同时制作的是斯蒂芬·金(Stephen  King)、克莱夫·卡斯勒(Clive  Cussler)和丹妮尔·斯蒂尔(Danielle  Steel)的作品,你的小说恐怕就不会得到多少关注了。尚未成为大咖的你不得不接受出版社给出的任何封面,你很可能根本不敢提出不同意见(如果提出了,他们会向你解释为什么你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并强调销售人员非常看好这个封面)。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他们会把电子版的价格定得很高,为的是不影响精装本的销量,天知道这是什么逻辑。

我不想把这整件事描述成一个恐怖故事,其实,很多出版界人士兼具智慧与能力,常常能够做到尽善尽美。但反面的例子也有很多,因此,如果选择个人出版,你在作品出版过程中的控制权将大大提升,整个出版过程也可以更加灵活。

你可以请设计师设计封面。很多设计师都愿意接这样的工作,只要花几百美元就能得到很不错的设计。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天赋,也完全可以亲自动手。我有不少优秀的封面都是在素材图片的基础上设计的:我用Picasa剪切图片和添加文字,如果我会用Photoshop的话,可能还能做更多的处理。我为制作这些封面所付出的只有购买图片素材的四点九八美元,和……大约半小时的时间。总的来说,和喝一杯摩卡拿铁的感觉差不多。

这样制作的封面比得上出版社的作品吗?恐怕比不上,因为人家是专业的,而你不是。但这样的封面已经足够好了。如果你的作品即将被巴诺书店放在最显眼的八边形书架上展示,那情况也许不同,然而事实上,读者只会在网络上浏览你的作品。设计此类仅在网站上出现的封面,用不着劳烦奇普·基德(Chip  Kidd)或米尔顿·格拉瑟(Milton  Glazer)。

你提到了灵活性……

是的。这就来解释一下。你可以在半个小时之内,修改电子书或者按需印刷的平装本的价格。提价和降价都很轻松,几个小时之内各大在线平台上的价格都会更新。

针对包括《收放之间》(Catch  and  Release)和《纯真卫士》(Defender  of  the  Innocent)在内的几部作品,我把精装版的发表交给了地下出版社,自己则保留了平装本和电子书的版权。我在精装本出版的同时发布了电子版,并把价格设为九点九九美元。在六个月的优先售卖期结束之后,我把电子版的价格下调至四点九九美元——并满心欣慰地立刻观察到了销量的上升。

有些年代久远作品的封面今天看来已经不尽人意。我曾多次投入四点九九美元的资金和半小时的时间为它们制作全新的封面,替换原来的图片——这个过程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完成,再过一小会儿,新封面就可以在亚马逊和巴诺书店的网站上线了。

有时候,我也会利用这种灵活性对书籍的内容进行调整。成为作家之后,我偶尔会收到为我指出作品中明显拼写问题或严重错误的读者来信。在雅贼系列的一部作品中,我把一首出自《窈窕淑女》(My  Fair  Lady)的歌曲写成了《蓬岛仙舞》(Brigadoon)的插曲(也有可能是相反的情况。其实我应该印象深刻,你一定想不到有多少热心读者特地向我指出这个问题)。

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出版社出版的纸质作品身上,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你的编辑留个字条,这条留言会被存入档案,如果作品得到再版,或增发平装本,而且你的编辑还没有忘掉这件事,这个错误就会得到修订。

如果出版社出版的是电子书,这个过程要快捷简单一些。你可以给编辑写邮件,然后编辑再转发给电子书部门,由相关负责人完成修改。说了也不改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是自己出版的作品,你只需要找到文档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然后登录Kindle  直接出版账户(Kindle  Direct  Publishing)上传更新过的文件,随后在其他平台上进行同样的操作。这需要时间,如果经常修改也有点麻烦,但至少可以保证错误得到修正。

好的,你说动我了。个人出版显然是最优选择。你觉得呢?

你都对此深信不疑了,我还能说什么呢?实际上,我要说,别这么快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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