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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思维认知的正确与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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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唯心主义的观点,客观事物因为思维而存在,永恒的灵魂也因为思考对象而存在,假设世界上只存在一种人类思维,那么无论在它的面前出现什么,那都是它想象的产物。众所周知,我们思维中产生的事物在思维之外都有一个复制品存在,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无数人的思维,而其中很多思维都是关于同一种对象的,也就是说,如果我的思维对象与另一个人的思维对象相同,那就说明我能够认知外部的世界。

如果没有相同对象做比较,那么,要想证明一个事物究竟是精神还是物质就是不可能的。例如,我们感觉到嘴里出现了一个新的味道,它是一种主观存在的感觉还是一个客观的特征,我们无从得知,当一个医生对我说:“这是因为你患了口腔溃疡。”他说完后,这个新味道就变成了超出精神之外的实际存在。

刚出生的婴儿第一次经历的事情就像我们嘴里出现的新味道那样,具体来说,二者都可以说成是存在,不管是存在于精神内还是精神外。任何一个单一的思维都无法产生一种现实,但所有的思维都可以通过思考知道这些。一个能够意识到自己具有认知功能的灵魂就相当于一个心理学家,它不仅可以认识出现在它面前的事物,同时也知道自己是可以认知它们的,这就叫作反省。

但是,这种能力并不是随时都能得到的,而且,这种对事物的认识可能需要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当我们被麻醉时,意识因为昏厥而降到了最低点,我们此时就好像进入了一个最原始的状态。许多科学家证实,在人被麻醉的整个过程中,有某个阶段思维是不存在的,但是人仍然能够认知一些对象。

当我们对对象的意识已经模糊不清时,这种客观的感觉处于麻醉过程的某个时间段,但是这个阶段无法说清楚,麻醉过程中的记忆也并不是很确切。但能弄清楚的是,随着意识的消失,我们产生了一种感觉,感觉到我们自己的存在是加在之前的存在之中的。

许多哲学家认为,内省法是认知功能的基础,他们坚持认为,要想在思维中得到正确的结果,就必须正确分辨出自己的存在和事物的存在。但这是个非常荒唐的命题,我反驳的理由是,我完全可以在不考虑自身的情况下认识一个事情。例如我看到了一把火枪,可能会紧接着想到我自身的存在,那相当于我多认识了一件事。但在初次见到火枪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自身是何种情况。

哲学家总是喜欢用一个特殊的对象来替换其他对象,也就是把特殊性当成普遍性,他们很明白,对象是一种事物,而思维又是另一件事。但他们会把自己的知识体系生搬硬套到对思维的描述中,因此,区分对象和自己的思维是幼稚而可笑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思维对象的问题,如“哥伦布在1492年发现了美洲”这句话的心理对象是什么?大多数学者会回答“美洲”,一小部分学者会回答“哥伦布”,他们会把意识的核心内容找出来,然后对它命名,并且说思维就是关于它的思维。然而,这依然是片面的,就和冯特将意识分割一样脱离实际。

然而,不管我们怎样给思维定一个主题,我们都已经犯了原则性错误,因为“哥伦布在1942年发现了美洲”这句话的思维对象既不是“美洲”,也不是“哥伦布”,更不是“它的发现”,而是整个句子。也就是说,思维对象只能是一个整体。

心理学的终极目的就是研究我们思维的本质构造,研究不彻底或者过度的研究都是不正确的。如果我们用一种方法作为“主题”的哥伦布少于思维对象,那用另一种方法就有可能多于思维对象,可以这么说,只要对象被命名,就意味着多种含义。例如,对于“他是一个勇敢的天才”这句话,很多心理学家都会信誓旦旦地说这句话的思维对象是“哥伦布”,但事实并不一定如此,因为“他”的意义有很多。这虽然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失误,但对于以内省法为依托的心理学而言,这却是个巨大的错误。

思维的对象既不多也不少,不管它复杂或者简单、形象或者抽象,记忆力都无法完全复制它,即便我们用语言完整地描述,也无法窥视其全貌,因为我们的当前思维会转瞬即逝,内省法也无法捕捉到它的一鳞半爪。很多联想主义学者认为,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一个思维的对象包含多个内容,那么思维本身就是由多个想法组成的,因此,所有的想法看似融合,实际上分成了好几部分。

对于以上言论,我们很容易反驳,因为一堆独立的想法根本不可能形成思维,假设我们在思考事物的时候将它们看作是有联系的,那么这些事物一定要一同思考,但如果我们在思维的时候不把这些事物共同思考,那么它们在实质上就不存在任何联系。现在,很多联想主义、感官主义甚至实用主义的学生都会犯一个同样的错误,就是都同意意识流的要素是独立的、片段性的,他们武断地认为,当思维服从于自我的系统活动时,知识才会形成。

我们可以从感觉之中获得独立的事物,紧接着,心灵又一次做出选择,并选择某些个感觉来代表具体的事物,根据当时状态的不同,感觉也不同。因此,根据视网膜的感觉,我把桌面命名为长方形,而所剩的感觉就是对于四个直角的感觉了。

炸弹爆炸的真实声音是它进入我耳朵里时给我的感觉,地板的真实颜色是我用眼睛近距离观察得出的,而且必须避免阳光直射,但也不能在漆黑的夜里观察。因为在不同的环境下,事物会给我们不同的感觉。因此,所有这些本质的特征以及所谓的真正客观性,都是与我们主观感觉类似的感觉,思维决定哪种感觉适合自己,并决定哪种感觉是有效且真实的。

所以,知觉包含两个重点:一是在所有的感觉中,我们要注意那些没有出现的感觉的征兆以及感觉所提示的并未出现的联系;二是我们要挑选出一些来表示客观的部分。一个人的经验思维取决于他所经历的事物,但是他所经历的事物是否能成为经验又由他的注意习惯决定。一个人可能经历相同的事件一千次,但如果他没有注意到它,那么这件事就不能成为他的经验。

例如,我们都曾无数次看到过蚂蚁和苍蝇,但除了生物学家以外,很少有人会注意这些昆虫的特点,但有些事物,人一生只经历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如果让四个人到神秘的东方旅游,其中,第一个人可能会记住各种园林、建筑、小桥等风景;第二个人可能只记得商品价格和路程;第三个人可能只记得集市或剧院;而第四个人可能是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他一直都沉浸在自己的主观情绪中不能自拔。因此,每个人都在相同的事物中做出了一定的选择,而这些选择往往都和他们的个人兴趣有关。

现在,我们从美学的角度来分析,画家可以以任意方式选择他要画的内容,并拒绝不符合作品意义的颜色或形状,只有这样,他们的艺术作品才具有和谐和统一性。如果每个艺术家都具有足够多的智慧,能够做出正确的取舍,即抓住自然主题的某个显著特征,那么,任意一个自然主题都可以称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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