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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写什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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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需要这一章。不少小说家一开始就非常清楚自己想写什么,你可能就是其中一员。具体的情节以及故事的结构在你心中可能还很模糊,但你对自己的作品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例如,你清楚自己要写一部长篇小说,也知道大概的主题。

也许你未来的作品改编自自己的真实经历。也许在你看来,你的某段经历是很好的小说素材——比如参军、坐牢或者在男女混住的宿舍楼住了四年的经历。只要善于观察并精心描绘,任何人的生活,多彩或平淡,都可以被改编成引人入胜的虚构作品。

同样,你想写的小说也可能与现实生活毫无关系。他人的作品或你的幻想都可能大大激发你的创想力,让你生发出想要为之写一本书的冲动。你的主人公可以是儿童十字军(Children’s  Crusade)的成员,抑或是星际探险家,又或是喜欢雅文邑白兰地(Armagnac)以及收藏东方鼻烟壶的当代私家侦探。你作品中的主角也可能是内心与你有一定联系的现代写实人物——一个遭受虐待的孩子、正在努力走出失败婚姻的退役运动员或是一位坠入爱河的尼姑。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只要故事中的某个人物、冲突或是终极形势能够让你生发创作的欲望即可。

如果这是你的真实写照,那么你已经先人一步了;你至少知道自己想写什么,这会降低一开始写作的难度。如果你想的话,直接读下一章吧。

曾几何时,我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大学新生,一张漫画在英语系的布告栏上连贴了好几个月。二十年后,我浪子返乡,回母校教授写作课程。穿过绿地时,那幅漫画又鲜明地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画面中,一个闷闷不乐的八岁男孩面对一位认真的校长。“阿诺德,天才是不够的,”校长说道,“必须要有擅长的领域。”

我很能理解阿诺德的心情。距离进入大学还有好几年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想成为一位作家。然而仅仅成为作家似乎还不够。

必须要成为某一类型的作家。

有些人格外幸运,不仅写作方面天赋异禀,还似乎天生就清楚自己想写些什么。他们一上来就有故事可讲,接下来只要好好讲述即可。

简而言之,有些人一帆风顺。

然而并非人人都如此幸运。也有人清楚自己想要写作,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好消息是,这样的人是大多数,大部分写作者都是产生想要成为作家的念头之后才找到作品主题的。对于现实的商业作家来说,这不难想象,然而,即便是在评论界拥有极高声誉的作家,刚刚起步时可能也会经历这种迷茫。无论最终的作品是《白鲸记》(Moby-Dick)还是《缠绵房车》(Trailer  Trollop),大多数写作者首先坚信自己会成为作家,然后才逐渐摸索出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作家、写什么样的作品。

(在这里正好顺便一提,尽管我们的作品千差万别,小说创作者其实非常相似。尽管创作的内容各不相同,写作这个共同点将我们联系在一起。)

让我们假设目前你只能确定自己想成为作家。你为何会有这种奇怪的渴望并不重要。只要有这种想法就足够了。在这个阶段,无须确定你是否具有成为成功小说家的种种特质——才华、坚持、足智多谋。事实上,此刻你也难以判断。日后你自然会知道。

如何决定写什么小说呢?

在我看来,想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找到其他几个问题的答案。第一,你喜欢读什么样的小说?我的意思并不是我们只能写自己喜欢的类型。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比如,我创作软情色小说时,并非一有空就读其他作者的软色情小说。我还发现不少西部小说作者其实对阅读此类作品相当反感。但是,大多数悬疑以及科幻小说作者似乎都很喜欢阅读相关领域的作品。

我还是新人的时候,自述杂志是对新手最友好的市场。稿酬也相当丰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述小说的数量和他们开出的稿费都在不断减少,再次揭示了短篇小说市场愈发不景气的现实。不过在当时,自述小说是新人起步的良好平台。

我曾经读过很多自述小说,因此逐渐悟透了自述小说的套路,熟悉了这一类型情节的基本结构并学会了如何判断故事的优劣。我为作家代理机构工作时,曾经从众多作品中看中过两部自述小说,两部作品均是首次提交,但都取得了不错的销售成绩,其中一部的作者后来先是成了这一领域的领军人物,后来成了著名的爱情小说作家。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当时,自述小说的稿酬是我写短篇悬疑小说的好几倍,因此我多次买或借,找来自述杂志通读。但我就是读不下去,总是读到一半就开始略读,无法集中精神。我深信整本杂志从头到尾,包括上面的丰胸广告,都是腐蚀人类内心的毒药。

因此,我无法创作自述小说。我的想法不是无聊至极,就是与市场需求不符。把这些灵感转化成故事的尝试总是在坚持了几页之后以失败而告终。不过,在一个诡异的周末,我为一位杂志即将付印但是文章还没有找齐的编辑完成了三个自述故事。我写是因为我接受了这个任务,他刊登是因为他别无选择,而且我还要说,这笔钱来得并非轻而易举。

你需要多热爱某个类型的小说,才能在该领域成为一位成功的作家呢?假设你在某个周末找了一大堆哥特小说、男性探险小说或轻爱情小说来看,如果你必须逼迫自己才能看得下去,时刻压抑着把书扔出去的冲动;如果你得出的最终结论是“这玩意太垃圾了,我看不上”,那我认为你需要考虑一下其他类型。

另一方面,如果你认为尽管你知道自己读的不是《战争与和平》(War  and  Peace),但故事还算精彩;如果你的最终结论是“这并不是什么杰作,但也不算太糟,尽管不希望别人知道,但我承认我还挺喜欢的”。

这也许就是你的出发点。

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扪心自问。比如这个——通过作品获得回报对你来说有多重要?你最看重哪种回报?金钱、认可,还是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出版就足够了?这三种回报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且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希望将它们一网打尽——越多越好,谢谢——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看中的东西。

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坚信成为作家是我来到这个星球的宿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写些什么。当时,我正忙着阅读大量的经典名著,斯坦贝克(Steinbeck)、海明威(Hemingway)、伍尔芙(Woolf)、多斯·帕索斯(Dos  Passos)、菲兹杰拉德(Fitzgerald)以及他们的朋友及亲属的作品,我非常确定我也会写出一部伟大的小说。

当然,我要先上大学,弄清伟大小说的构成要素。随后踏入真实世界,体验生活(其实我并不懂什么是体验生活,但我猜想一定包括纵情饮酒和做爱,放飞自我)。这段经历会成为意义非凡的人生章节,而我最终会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作品。

这种方式无可厚非。不少重要的小说都是这样诞生的,它还自带额外的福利,哪怕最终你什么也没写,至少一路享受了足量的酒精和性爱。

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很快意识到成为伟大的小说家似乎有些遥不可及,我更能想象自己成为一名写作者。我并不那么在意艺术成就,也不指望富可敌国。我希望写点什么,然后看着它们得到出版。这并非高尚的动机,但确实是我的核心价值。

假设你的出发点与我类似。当然,你肯定也希望能为自己的作品感到骄傲,获得评论家的认可,让股票经纪人和会计争相成为你的代理人,但作为一个写作者,你的首要目标是出版自己的作品。

如果我说的没错,从类型小说起步是不错的选择,类型小说是一个相当宽泛的名称,包含各式各样的小说类别——主要是原创平装本(paperback  original),它们可以被分成悬疑、冒险、爱情、哥特、科幻、历史传奇、西部等。这些类型小说也一直在经历改变;它们的命运起起伏伏,前一年可能还大受欢迎,第二年就成了市场毒药。

偶尔会出现特别成功的小说,蜂拥而至的模仿作品很快构成了全新的类别。在其他写作者开始模仿之前,凯尔·奥斯托特(Kyle  Onstott)的作品《曼丁哥》(Mandingo)重印了一版又一版;与此同时,奴隶小说(Slave  Novel)成为平装本小说的一个重要类别。类似的例子还有世上最早的两部情色历史爱情小说——凯思琳·伍德威斯(Kathleen  Woodiwiss)的《火焰与花朵》(The  Flame  and  the  Flower)和罗斯玛丽·罗杰斯(Rosemary  Rogers)的《狂野的爱》(Sweet  Savage  Love),两部作品一经出版就极度畅销,一夜之间创造了一个新的销售类别。

有些作家可以在不同类别之间灵活切换,稳定地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作品。哥特小说热门的时候,他们就创作哥特小说;出版社需要战争小说或爱情故事时,他们就切换模式继续全力创作。一般来说,这些多面手在他们涉猎的每个领域都能达到最低要求,但也不会在某个领域特别优秀。他们称职却不走心。

仔细想来这并不奇怪。这些作家可谓专业称职,他们的作品也非粗制滥造之作。不过,在每一个领域都能完成质量相当的作品的写作者往往没有某一个特别擅长的类型。如果你也是这样全面型的创作者,找到一个特别吸引你的类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决定创作什么小说的时候,你应该避开那些自己根本读不下去的作品,这一点我们已经明确了。然而,这句话反过来说并不成立。你特别喜欢阅读某一类别的作品并不代表你就适合创作此类作品。

以我为例,有一段时间我读了很多科幻小说。大多数科幻小说我都喜欢,尤其是那些写得好的。而且,我还常常与几位相当著名的科幻小说作家交往。我发现他们很好相处,幽默感十足,脑回路比较古怪。我很欣赏他们把灵感转化为故事的方式。

但是我写不出科幻小说。无论我读多少科幻小说,无论我多么喜欢那些作品,我的大脑都无法制造合格的科幻故事。阅读科幻小说时,我作为一名读者感到非常愉悦,但却不会感到“我也能写这样的故事。我也能想出这样的点子,从这几个方面扩充它。如果这样做,还能把它加工得更好。我发誓,这样的故事我也能写”。

多年来我读到了不少我喜欢的历史小说,一直以来我对历史也很有兴趣。有几年时间,我把不少业余时间都花在了阅读英国和爱尔兰历史上。结合兴趣与工作,尝试创作历史小说看似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我可以尝试创作一部主题或者背景与我阅读的书籍相关的小说。

然而,这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任务。尽管这令人不快,我还是必须承认我做研究时爱偷懒。既不喜欢,也不擅长。只有别无选择的时候,我才会强迫自己做一些研究,近几年我在这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步,渐渐告别胡编乱造,但是,让我创作一个需要大量学术研究的故事,对我来说依然是一种折磨。

除此之外,我不习惯描写发生在我所生活的时代之外的故事。我从来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怎么会知道当时的人怎么说话呢?我要怎么写他们的对话呢?我要怎么知道生活在十八世纪的爱尔兰或者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是什么样的感受呢?事实上,没人知道当时的人们如何说话感受如何,但这也无法让我得到安慰。为了完成作品,我必须要相信我自己创造的虚拟现实。

这并不是说我只能以自己的经历为蓝本写作。我对当代南斯拉夫的了解可能不比我对十八世纪爱尔兰多,但是在少量研究的基础上,我不假思索地把南斯拉夫设定成了好几部作品的故事发生地。我从来没有杀过人——至少截至目前还没有——但我写过大量有关杀人犯的内容。我从一个惯偷的角度写了一本书,对这个角色驾轻就熟,后来还把这个故事发展成了一个系列。我有好几部从女性的角度叙述的作品。我可以想象自己置身某些环境中的感受,但也有想象不出的时候,我想,这取决于个人对不同环境的了解程度。

简单来说,这取决于能否与作者产生共鸣。读者能否与角色产生共鸣是虚拟作品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能否与作者产生共鸣则是你能否创作类似的作品的决定因素。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与作者产生共鸣的经历。那是我大学一年级的暑假。我读了一册名为《丛林少年》(The  Jungle  Kids)的短篇小说选集。文集的作者是埃文·亨特(Evan  Hunter),他刚刚因为《校园丛林》(The  Blackboard  Jungle)一书而声名鹊起——因此这本文集才叫类似的名字并且得到出版。书中的十几个故事都以叛逆的青少年为主人公,并且都曾在《追捕》杂志(Manhunt)上发表。读完之后,我与作者埃文·亨特,而不是书中的角色们,产生了共鸣。

读完全书之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动。亨特创作出版的作品质量上乘,我对他的作品充满尊敬与喜爱——更重要的是,我相信我也能像他那样创作。我认为自己有这样的能力,类似的情节和角色能够激发我的创作灵感。我也相信这值得尝试。

最终第一个刊载我创作的短篇小说的杂志确实是《追捕》,不过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更重要的是,我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生发自我与另外一位作家产生的共鸣。

有了一年创作发表推理小说的经验之后,创作长篇小说的时机似乎已经到来。当时我在一家文学代理机构供职,一位高层同事建议我创作阿瓦隆出版社(Avalon)常常出版的那种轻爱情小说;因为稿酬毫无竞争力,新人容易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我读了一部这一类型的作品,感觉和读自述小说时一模一样——根本读不下去,也清楚地知道我想不出好的点子,更别提把它写下来了。

我真正想写的是一部侦探小说。我读过几百本此类作品,非常喜欢这个类型,也屡次尝试创作自己的侦探小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一直没能完成一部侦探小说。

那时我还读过大约十几本女同性恋主题的小说。这些以女性同性恋为主题的小说主题很敏感,在五十年代是一个小众又热门的领域。对这一群体的好奇和对获取相关信息的渴望是我阅读此类小说的动机。当时我不认识任何一个女性同性恋者,对她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我在这些书中读到的内容和我在格林尼治村(Greenwich  Village)布利克街(Bleecker  Street)目睹的场景。

不知为何,我发现此类小说相当引人入胜,某天读完一本之后,我意识到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或者说类似这样的小说。说不定还能超过我刚刚读完的作品。

打着做研究的旗号,我把手边能找到的女同性恋小说全部读了一遍。我自己作品的点点滴滴——角色、场景、背景的碎片——逐渐开始在我脑中汇集。一天,我早晨一醒来脑中就有了大概的情节,我立刻坐下来写出了两到三页的情节梗概。又酝酿了一个月之后,我花了两个星期一气呵成地完成了这部作品。

这部作品最终被当时这一领域的领头羊福西特出版社(Fawcett)出版,我就这样成了曾出版过长篇小说的写作者。我没有一夜成名,也没有突然意识到创作女同性恋小说是我的宿命;有意思的是,多年后我才第二次触碰这个主题。不过,和所有首次尝试创作长篇小说的写作者一样,在创作这部作品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成功完成并出版一部作品的成就感令人振奋。

这种与作者产生共鸣,意识到自己有能力完成某类作品的经历不局限于类型小说。无论你为何想成为小说家,无论你想成为什么样的小说家,我所描述的过程是创作的出发点。

如果金钱是你前进的动力,而且你期待的不是循序渐进而是一夜暴富,你需要全方位地了解那些让作者成为富翁的作品。坚持阅读畅销小说,尤其是那些作品屡次登上畅销榜单的作家的小说,能让你大概了解什么样的作品有赚大钱的潜力。

有些作品登上畅销榜单凭运气。这些可能是因作者的优秀逐渐得到认可而粉丝暴增的类型小说。约翰·D.  麦克唐纳(John  D.  MacDonald)和罗斯·麦克唐纳(Ross  Mac-Donald)就属于此类。两人多年来一直创作优秀的硬汉悬疑小说,不断累计忠实读者,最终作品登上了畅销榜单。

还有一些畅销书以出众的文学成就吸引了广泛的读者,最终登上了畅销榜单。E.  L.多克托罗(E.  L.  Doctorow)的《褴褛时代》(Ragtime)、约翰·欧文(John  Irving)的《盖普眼中的世界》(The  World  According  to  Garp)以及玛丽·戈登(Mary  Gordon)的《终极代价》(Final  Payments)都是典型的例子。也有很多非常著名的作家是畅销榜单的常客,他们的成功与作品类型无关,来自他们的地位和庞大的粉丝群体。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戈尔·维达尔(Gore  Vidal)和约翰·契佛(John  Cheever)也是如此。

其他登上畅销排行榜的作品都有一些常见于畅销书的特点——这个问题非常微妙,因为我不认为畅销书是一种独立的小说类型。世上没有魔法模板,不同的畅销书之间差别也很大。但通过熟读畅销书,你会感受到它们的共同特点。

也许更重要的是,你会发现自己偏爱一部分畅销书,对另外一些则不怎么感冒。在阅读的过程中,你会像刚才描述的一样与一本或者几本畅销书的作者产生共鸣。你会意识到自己也能创作这样的作品,或者类似的作品。一旦产生这种共鸣,你就能找到写作的方向,以你最看重的回报为目标努力,同时不牺牲你的文学偏好。

最后一点值得格外提出。

很多人相信,只要有好的点子和完成作品的意志,有才华的写作者就可以写出畅销的作品。不少写作者也是这么想的,但最终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拥有大量畅销作品的作家在写作时不会特别在意读者的想法。他们不会刻意为了大众的喜好改变自己的想法。相反,他们依照自己的天性创作,将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同时暗中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够获奖或者成为博士论文研究的对象,诺曼·洛克威尔(Norman  Rockwell)曾经遗憾地感叹自己无法像毕加索一样画画,他们的成功源自发扬自己的个性。

少数作品的畅销充满讽刺意味。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以一夜暴富为目标潦草创作了《圣殿》(Sanctuary);尽管动机十分功利,作品的艺术水准并没有因此降低;《圣殿》的销量成绩确实不错,但它依然是典型的福克纳作品。另一方面,约翰·厄普代克创作《夫妇们》(Couples)多半也是为了赚钱。《夫妇们》确实非常畅销,但绝不是典型的厄普代克作品,很明显,作者本身与这部作品保持了距离。

我认识不少希望有朝一日登上畅销榜单的类型小说作者,在一个以金钱衡量成功与否的世界里,这非常自然。有些人轻松完成了这一飞跃,创作类型小说对于他们来说只是练手,抑或是他们已经成长到足以登上更大的舞台了——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他们的作品取得了成功。也有人注定与这样的成功无缘,产生这样的愿望本身就不够明智。这样完成的作品,往往作者和读者都不满意,在商业上和艺术上都毫无建树。彼得原理(Peter  Principle)①似乎也适用于文学领域,我们不断拓展自己的创作疆域,直到进入无法驾驭的领域。

很不幸,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现实,都是我以身试法得来的教训。经历失败后我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全力以赴,心无杂念,才能发挥出最高水平。恰恰是这样创作的作品在商业上和艺术上最为成功。

这事关写作者的道义,我想并不难理解。

如果我不想写类型小说呢?我想写一部严肃的主流小说。但我不知道具体要写什么。背景、情节和人物,我都还没有想好。但我确定我想创作一部主流小说。我应该怎么开始呢?

你可能还没有准备好。

慢慢来。多读你欣赏的作品,寻找那些让你与作者产生共鸣的故事。你无须刻意模仿你读过的故事,但寻找有共鸣的作者并从作者的角度阅读的过程,会促使你的潜意识开始构思属于你的故事。

或早或晚,你将会收获灵感——它们来自你的背景和经历、你的想象和埋藏在你心中的素材库。一旦时机成熟,灵感自然就会到来。在此之前,催不来也急不得。

多年前我曾在台球桌上听到过这样一条建议:“选那些好打的球。把难打的留给富二代。”

尽管这条诀窍来自台球桌,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商业出版市场。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其他作品更加畅销,这只能说明这种类型的销售门槛比其他作品低,并不代表这个领域有更多的好作品。

出版业热衷于追逐潮流,并常常为这种盲目付出代价。约翰·勒卡雷(John  Lecarre)和伊恩·弗莱明(Ian  Flemming)在商业上大获成功之后,出版社开始四处寻找其他的间谍小说。读者对类似的小说热情高涨,其他作家——莱恩·戴顿(Len  Deighton)、亚当·霍尔(Adam  Hall)等——在这一领域创作出了优秀的作品,得到了出版社和读者的认可并最终取得了成功。

因为市场对此类作品的饥渴,并不喜欢这一领域的作者也开始创作间谍小说,尽管为了赶时髦而蜂拥而至的读者已经疲态初现,不少质量堪忧的作品还是得到了出版。连续好几个月,间谍小说是最畅销的商品,然而一夜之间,想卖一本出去都很困难(那些喜欢这一类型的核心读者经历了新书多到读不完的几个月之后,突然无书可读)。

显然,时机对一本书的销量是有影响的。我不会建议你奋不顾身地投身最近的热潮:你的作品完成之后,曾经流行的类型很有可能已经沦为明日黄花,由于类型过时,你的作品的出版也会变得举步维艰。

不过,选择一个相对比较流行的类型是有一定道理的。年复一年,总有一些类型的小说比其他作品更加畅销,这些类别是新手的理想出发点。五十年之前,软情色小说——现在被称为二十世纪中叶情色小说(midcentury  erotica)——非常适合刚刚起步的新人作家。

晚些时候,我们会检视个人出版带来的新机遇,创作有人愿意出版的书并非当今写作者的唯一选择,即便得不到商业出版社的认可,一部作品也有希望与欣赏它的读者见面。不过现在我们暂时假设你希望有人愿意出版你的作品,而且是一次性买断而非版税分成。

你的表达必须发自内心。请让我再重复一遍,尽管这理应是毋庸赘述的真理。去实体或者网络书店的书架上尽情浏览,你会找到既能让你享受创作过程又能打动出版社的灵感的。



①彼得原理是美国学者劳伦斯·彼得(Dr.  Laurence  Peter)在对组织中人员晋升的相关现象研究后得出的一个结论: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被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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