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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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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呦手上提着竹篮子,  依着风俗,要送节令食物给邻居和交好的人家,  她方从街道最边缘的黑子家出来就碰见三个有些面熟的锦衣卫。

        这些人在下元节也在当值,  穿着飞鱼服,  腰间配着绣春刀,  勾肩搭背地在街上转悠着,说说笑笑,街道上的人看见他们就小心翼翼地避开,  如同看见洪水猛兽。

        她听哥哥说过,  大明的锦衣卫几乎全是从战乱后的孤儿中选拔的,  他们没有亲人,直属于皇帝,未退休前可以风花雪月却不能娶妻生子。

        因为做锦衣卫的,  不能有任何可以被其它人拿捏的软肋。

        这些人看似风光却处在悬崖边缘,随意走一步,都有丧命的可能。

        倘若做得好,  会招来大臣的忌惮仇恨,想方设法把他们拉下马,做得不好,  随时都有被皇上赐死的可能。

        他们只不过是皇帝奴役恐吓大臣的一把刀,用过就可以舍弃。

        阮呦抿着唇,  她听说前朝锦衣卫都指挥使没有一个善终,忠心耿耿为陛下办事,最后却被陛下安上造反的罪名处死。

        那阿奴哥哥呢?

        也会不得善终吗?

        阮呦低头看篮子,  里面还剩下许多节令小食,手指紧了紧。她在原地发了会神,还是打定主意不与他再有什么牵扯,转身离开,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那三个锦衣卫竟然出现在自己身后。

        赵乾瞥了一眼她的篮子,调笑道,“想送给大人?”他方才一眼就看着她了,这大街上就没几人敢看他们,也就眼前这个小姑娘时不时瞥他们几眼。

        那纠结的模样,可怜巴巴的眼神,分明就是想送吃食给大人,又有些胆怯。

        “不是——”阮呦矢口否认。

        “你别害羞,我替大人收了拿回去吧,大人出京办事了,你想去送也进不了都指挥使府。”赵乾咧开嘴,伸手去拿,“欸,大人向来孤伶伶又独来独往的,难得的佳节也在外办案,能有个你这样的姑娘关心着,大人一定会高兴的。”

        孤伶伶又独来独往。

        阮呦不知怎么地心被刺了一下,那装着小食的竹篮子就到了赵乾的手里。

        “你放心,便是大人回来的时候这东西吃不了了,至少也是个念想不是?”赵乾又道。

        “是啊,有个念想也不错。”魏寻附和道,他十七八岁的模样,眼睛瞅着那竹篮子有几分艳羡。

        阮呦抿抿唇,思量一会,“你们在这儿等等。”

        赵乾挑眉,以为她还有做些什么,点头应下。

        就见阮呦疾步朝着阮家而去,等了片刻,她又拎了一个竹篮子出来,里面装着各种小食,还热腾腾的冒着白雾,闻着就意外的香。

        赵乾笑起来,给大人送这么多,便是大人回来了也吃不完。

        这阮家幺女,还真是喜欢大人。

        “这个是给你们的,里面都是我娘做的小食,虽然不是精贵的东西,但味道很好。”阮呦声音轻柔软糯,双手拎着竹篮子递给赵乾三人。

        赵乾三人愣了一下,看着眼前还有些胆怯的小姑娘,有些难以置信。

        “给我们的?”赵乾收了玩世不恭的笑,后面两个脸上也有些惊色。

        寻常人只恨不得与他们撇开关系。

        阮呦点头,黛眉又蹙了蹙,“要是官爷嫌弃——”

        “不嫌弃!”赵乾急忙一把夺过来,“李娘子的手艺大家都知道,我正遗憾今日吃不到!”似乎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于激动,过了一会儿,他又有些别扭地道了一声,小麦色的脸有些红“多谢。”

        做锦衣卫后,他还从未与人道谢过。

        阮呦瞧见他别扭的神色,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觉得锦衣卫好像也不是很可怕。

        看着阮呦离开的声音,几个人找了地方分食。

        “她怎么总拿吃食讨好咱们!”魏寻笑起来。

        别说,还挺受用的。

        赵乾瞥他一眼,咧唇笑,“这回不是讨好。”

        他想起那双真挚的杏眸来。

        她只是单纯的,想送他们吃食。

        下元节,赠小食与亲朋,他已经几年没尝过别人赠的了。

        赵乾捻起一块红豆包咬了一口,满口香甜。

        —

        仁心堂外挤满了人,好在阮呦和阮雲来得早,排在最前面,不一会儿就抓好药,付了银子。这药是按着徐太医开的方子抓的,一副一两银子,抓了十副,给银子的时候阮呦心疼得直抽抽,这完全是在烧钱——

        “哥哥,这太贵了。”阮呦小心翼翼地捧着药包,生怕洒了。

        阮家为了给她养身子,三年来花了不下百两,可这药更贵,每日一副的话,一年就得三百余两银子。

        “只要能治好你的身子,再贵都不算贵。”阮雲见她秀气的眉头皱成一团,那心疼银子的神色溢于言表,忍不住轻声笑。

        阮呦只觉得她吃的不是药,是白花花的银子。

        阮家开着食肆,抛去成本每月能够能有接近七十两银子的进项,她和义母现在接绣活的时间不多,也就四五十两的进项。

        但一家人吃穿用度要钱,哥哥在国子监就学每月束缚也要钱,阮惜作画的颜料和笔墨纸张也贵,书更不说,都是几两到几十两不等。

        所以阮家即便在赚钱,花钱的地方也多,生活比起以前在凤阳村宽裕许多,但还真没多少存钱。

        阮呦打定主意,回去之后一定得多设计几件衣裳,早日把成衣铺开起,才好多赚些钱。哥哥以后考中进士做官,还需要许多银子打点才行。

        抱着药才仁宗堂里出来,阮雲说带她去挑几朵珠花,小姑娘家该打扮打扮,自家妹妹常年累月首饰也就那么两样,正好他给人抄书写字也赚了些银子。

        银楼是燕京的老字号,阮呦逛了一大圈,挑了两根绣着玉兰花的银簪子,她回头正想跟哥哥说选好了首饰就瞥见一男一女的身影进来,径直去了楼上,女子穿着一袭桃红色衣裳,亲密地挽着男子半只胳膊,身子几乎贴在男人身上。

        阮呦恍了一眼,偶然瞥见男人的侧脸,觉得有些眼熟,正打算细看一下,那男子就带着女子进了楼上一间厢房,帘子一放下来,就不见人影。

        阮呦只得作罢。

        “方南。”那桃红色衣裳的女子声音娇嗲,撅了撅殷红的嘴,双目含着浓情蜜意地看着程方南。

        程方南心中得意,面色却不显,他轻俯下头,在女子耳边说了句什么悄悄话,惹得女子娇吟一声,眉目含春的看着他。

        两人已经有过鱼水之欢,这样的目光自然让程方南心跳加速,差些把持不住,但这可不是个好办事的地方,他眼下还有重要的事。

        程方南稳住心神开口,“郡主先去楼下选喜欢的首饰,我同三殿下他们商谈要事,结束后再来寻郡主。”

        郑秋媛不满地嗔他一眼,“方南还唤我县主呢,你与我这般生疏作甚?”

        “郡主,礼不可废,方南虽心悦郡主,过不了多久也会跟郡主成亲,但方南心中始终尊重郡主。”程方南笑着拉她的手。

        在听见两人直接迟早会成为夫妻时,郑秋媛低着头笑得羞涩,“那在外人面前你叫我郡主,在私下,你还是叫我媛儿,不然我可不依。”

        “好,在下都听郡主的。”程方南拍拍她的手。

        “那我在楼下等你。”

        程方南点点头目送她出去,等人已经不见了,他才收敛神色打开第二道门,深吸一口气进去。

        “参见殿下。”看见靠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程方南恭敬地单膝跪地行礼。

        “起来罢。”男人声音浑厚,不在意地挥手。

        程方南道了一声“谢殿下”就直起身子,坐在一旁的郑子钧就满脸调笑,“方南兄本事不小,本世子那一向嚣张跋扈的妹妹也能被你调教成乖乖的小绵羊。”

        “世子哪里的话,在下与郡主情投意合,郡主才如此敬在下。”程方南嘴角噙笑,温和地摇头。

        三皇子打断两人的交谈,他眉头轻皱,吃着身旁清秀的小童洗净切成小方块的甜瓜开口,“让你去安排的事如何了?”

        程方南立马拱手,“回殿下,再过几日就可以了,等刘婆子一死,官府就会捉拿阮家下狱,只是阮家同谢赵高几家都有些交情,牢狱之事需要殿下去跟他们说一声,无论如何都不能放人,再让阮家人在里头吃些苦头,届时恐吓一番,便可让他们将食谱交出来,而那个阮惜,在下也会亲自派人送进殿下府中。”

        三皇子满意地点点头,想起上回在街上看到的阮惜,七八岁模样,出落得如仙童一般雪玉可爱,模样精致,比起他府里那些好看得多,眼底不由染上一片火热。

        “此事务必要办好,不许再招惹锦衣卫,上回的事父皇已经不满郑家,母妃如今在宫中如履薄冰,万不可再给她添麻烦。”三皇子警告。

        郑子钧回想上回的事,胸中升起一团无名火,眼底一片阴霾,“殿下放心,这回肯定不会,上回是阴差阳错碰上锦衣卫办案,实在倒霉!阮家不过是个平白之家,跟锦衣卫没什么关系,锦衣卫那些又不是什么喜欢打抱不平的好人,不会插手这件事。”

        他吃了一口茶,又有些怄气,“只那陆狗实在过分!将我和方南押在牢里狠吃了番苦头,这笔账本世子迟早要报!”

        三皇子觑了觑眼睛,他长了一只鹰钩鼻,看起来有些阴沉,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他现在是父皇身边的红人,暂且不要招惹他。”招惹了就是数不尽的麻烦。

        待他被立为储君之后再收拾他。

        程方南忆起那张有些熟悉的面孔,心底总有一层迷雾笼罩着,似是而非,想抓住那个关键的点却又偏偏想不起来是什么,“殿下,那陆大人是哪里人士?”

        三皇子皱着眉,睨他一眼,“燕京人,怎么了?”

        燕京人?

        程方南心底疑惑顿消,之前他从未来过燕京,应该是没有见过陆长寅的。

        或许是他多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带带:那个啥,因为吧,当初逃荒的时候阿狗又瘦又脏,衣衫褴褛还伤痕累累,就是一只可怜的小流浪狗,和程方南其实也没啥接触,也就接触了十来天的样子,所以程方南看见现在这样高大英俊多金帅气的小狼狗时,肯定是暂时认不出来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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