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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就是女主不愿意和男主共用一个水杯,都有人说是矫情。我去,女人会和不喜欢的男人共用一个水杯?逗呢?
        男人对女人的心理,我不太清楚。可是我估计,大多数男生也不愿意和不喜欢的女生共用一个水杯的吧?猜测,更别说女人了。
        另外就是,女主明明知道军需图中的地点,却故意隐瞒不告诉男主。这一点又有人喷。那么请问,两人已经完全化敌为友了吗?感情已经很好了吗?
        没有对吧?既然没有,女主为何现在就告诉男主?她没脑子?仅仅吃了男主几天粮食,就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之前追捕的敌人?
        再说,她不告诉男主也是有理由。她怕男主惹祸,因为她知道男主不安分。
        其实,细心的读者应该能看出,两人的关系在慢慢改善。女主说话不温柔,但其实还是很善良很体贴的。
        分粮食时,她自己少吃,让男主多吃。男主出门回来晚了,她会在门口翘首盼望,怕男主出事。
        心里,她还是关心男主的吧?起码不是表面热情,内心冰冷的女人吧?
        只是,她把自己的关心隐藏起来了。
        至于说她什么都不干也不对,打扫卫生,烧水煮粥不是她干的?她不懂高丽语,又是女子,和当地人无法交流,想干什么也干不了啊。
        干点活而已,如果那么计较,那男主的格调也太低了。
        有人说她一点用没有,目前她这情况,怎么用?
        还有,男主为何迁就她,也有人说事,说是舔狗。
        男人不应该在小事上礼让一下女人?那么斤斤计较?男主是个缺乏亲情的人,又和一个女人来到古代,除了她没有一个人能有共同话题了,他忍让一下,不是很正常的表现么?这就成舔狗了?
        更有甚者,还有人说,男主应该把女人杀了,自己单干!更恶心的,还有说杀了趁热的,真是吐了。这样的评论,全部删除禁言。
        这样的人,我认为你三观有问题,心思歹毒,我劝你离开,不要浪费时间看这本书。
        先别说男主应不应该杀掉女主单干,就是他这么歹毒,要杀女主,难道就一定能杀掉?说不定死的是他自己。
        前面说了,女主是最高刑警学院的全优生,精通擒拿格斗,等闲两三个男人不是她对手。她父亲是高级警官,爷爷是特工。这样一个人,哪怕是个女人,也不是好杀的吧?
        男主属于高智商犯罪,但在个人武力上其实就是普通人,他是打不过女主的。就算要杀女主,只能通过暗算偷袭。
        如果这样,那这男主还能看?
        总之,女主是个涉世不深的人,又是现代女性,她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不是短短几天就能“识时务”的。多看十章,自然一切明了。请诸君多一点耐心哦。
        最后,蟹蟹大家支持。请继续!蟹蟹。

第二十一章  初到传灯寺
        上午九点,李洛出发去传灯寺。崔秀宁也决定同去,说出去散散心,不想天天闷在家里。
        “反对,你长的太漂亮,我们又没有势力,可能引来麻烦。”李洛反对道。
        “反对无效。照你这么说,我一辈子还不能出门了?”
        李洛哪里能做她的主?只好由得她。
        两人穿过几个村庄,一路无事,中午时分终于寻到二十里外的鼎足山三郎山城。
        鼎足山并不高,拾阶而上,很快就看到三郎山城。三郎山城传说是檀君的三个儿子所建,不过这根本当不得真,就当高丽棒子吹牛好了。
        “我在外面看看山景,你先进去吧,等下汇合。”崔秀宁说道。
        李洛留下崔秀宁在外面,独自迈进山城。
        三郎山城与其说是一座城,还不如干脆说是传灯寺的广场。里面不大,也没有店铺街道,两边只有居士客房,中间是一座重檐黄瓦的大庙,殿宇堂皇,香烟缭绕,很有几分庄严穆肃的气势。果然当得起高丽三大寺的名头。
        山城里面有香客,僧人,加上午膳的钟声,显得有些热闹。
        这些香客的穿着气色都不差。可见底层百姓想来拜佛也给不起香火钱。
        看到李洛,附近的香客和僧人纷纷侧目。
        “哪来的田奴,这身破袄能当佛祖之面么?”
        “一个土鳖,来此作甚?”
        “莫不是来讨素斋吃?”
        都是看人只看衣的势利眼而已,李洛浑然不觉,径直往大殿而去。可顿时一个黄衣僧人就拦住了他。
        “施主请了。不知施主可是进寺礼佛么?”黄衣僧人似乎很客气的问道,但他的身子压根没有让开的意思,言语中很是警惕。
        李洛笑了,“大和尚,你挡着我的道了,烦请让让。”
        僧人顿时脸色难看起来。这人穿得太过碍眼,好像从山里钻出来似的。眼下刚好要开午膳,此人多半是来讨素斋吃的。这样的人每天都会有。
        但作为出家人,这和尚终究没有口出恶言,而是淡淡说道:“施主如要礼佛,可奉上香火。”
        旁边一个香客突然笑道:“知客师父,此人必是知晓贵寺今日有了好斋饭。”
        其实也不怪他们狗眼看人低。李洛的袄子本来就很旧,加上被划破了很多口子,连里面的木棉和芦花都露出来了,又搞的脏兮兮的,光看衣服的确就是一个狗不理的破落户。至于李洛的长相气质,反而被忽略了。
        李洛看都不看他一眼,直接说出来意:“在下是来译写吐蕃大日经的,烦请高僧引见吧。”语中将“高僧”二字咬的很重。
        那“高僧”一愣,“你?”
        李洛点头,“我。”
        “哈哈哈。”之前说话的香客拍手笑道,“好了好了!贵寺的经书有着落了!上午智海大师还在说起此事,想不到中午就来了精通吐蕃的少年天才!知客师父,你慈悲心肠,好好施舍他才是啊。”
        李洛再也忍不住的看向此人,冷冷问道:“你是谁?”这人是个身穿高丽华服的青年,长的白白净净,却掩饰不住一脸讥诮刻薄之像。
        “我是谁?”华服青年目光一寒,负手冷笑道:“我是仁州金光献,你说我是谁?”
        仁州金氏!
        李洛顿时明白此人的身份。仁州出了两大顶级世族,除了李氏,还有金氏。
        金光献说话间,几个私兵就围上来,手按刀柄,阴冷而鄙夷的目光看着李洛。似乎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就会拔刀砍人。
        附近的香客也都围上来,其中一个高丽青年笑道:“金兄,和一个田奴生的甚气?”
        金光献哈哈一笑,“小柳你也看到了,本郎君拿他取个乐子,也算看得起他。谁料他竟然不愿,还对我瞪眼说你是谁?”
        被称为小柳的青年和其他香客都笑了。
        小柳笑眯眯的看着李洛:“小子,金郎君已经告诉你他的尊姓大名了。那么,你呢?你又是谁?”
        李洛深吸一口气,不卑不亢的说道:“在下李洛。”
        “哎呀呀,”一个跟班模样的香客大惊小怪的叫起来,“还在下李洛,小田奴,你竟然在金郎君柳郎君面前自称在下,你胆子很大啊!”
        李洛一头黑线,尼玛的,在下本来就是谦虚的自称好吗?这特么都不行?
        小柳笑容一敛,“再给你一次机会,重新来过。”
        我靠!李洛差点骂出来,这台词怎么这么熟呢?
        想起来了,是柳成俊。那天在摩尼山口柳家追捕马武,柳成俊当时也说过这句话,还抽过自己一鞭子。这家伙也姓柳,难道就是柳成俊的兄弟?不然为何台词都这么雷同?
        “重新来过。”金光献也戏谑的说道,“不然,你知道后果。”
        “两位郎君何必和他一般见识,就当清风而去吧。”知客僧打圆场说道,虽然他也看不起李洛,可毕竟佛门重地,不宜行此仗势欺人之举,有碍佛寺清名。
        “那就看知客师父面皮,先饶这厮罢了。滚吧!传灯寺乃王家寺庙,不是田奴乞食之地!”金光献不耐烦的挥挥手,一副本郎君大人大量不与小人计较的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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